如何規范工業企業排水管理?
1. 制定排污許可制度:建立排污許可制度,對工業企業排放的廢水進行許可管理,明確排放標準和要求,規范排污行為。
2. 強化監管執法:加強對工業企業的監管執法,對違法排污行為進行懲處,提高企業的環保意識和責任感。
3. 推廣清潔生產技術:推廣清潔生產技術,降低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4. 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建立健全的污水處理設施,對排放的廢水進行處理,提高廢水的處理效率和水質的穩定性。
5. 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對工業企業的宣傳教育,提高企業和公眾的環保意識和責任感,共同推進工業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二)規范工業企業排水管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應當按規定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或工業園區管理機構要組織對進入市政污水收集設施的工業企業進行排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評估,經評估認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標的,要限期退出;經評估可繼續接入污水管網的,工業企業應當依法取得排污許可。工業企業排污許可內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網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類型等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單位和相關部門監督。各地要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排水(城管)等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加強對接入市政管網的工業企業以及餐飲、洗車等生產經營性單位的監管,依法處罰超排、偷排等違法行為。(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