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態環境局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分局擬審批 《磨憨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系統)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磨憨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系統)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自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磨憨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系統)改擴建工程(項目代碼:2306-530139-04-05-401663)
建設地點: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
建設性質:改擴建
建設單位: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
環評單位:麗江智德環境咨詢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位于磨憨生活垃圾處理場征地范圍內,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增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1套,建設除臭系統1套。項目總投資2990.88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78.4萬元。
二、項目施工期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廢氣:施工場地進行圍擋施工,圍擋高度不低于2.5m;物料堆放場所、土石方和建筑垃圾采取密閉式防塵網遮蓋;車輛加蓋篷布或密閉運輸;駛出施工場地車輛輪胎采取鋪墊草席方式除渣和人工擦拭方式清潔,禁止帶泥上路;及時清掃出入口周邊散落物料,保持路面清潔;施工場地和內部運輸道路專人定時灑水降塵;施工現場出入口明顯位置設置揚塵污染防治公示牌;施工揚塵無組織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標準要求。
(二)廢水:避免雨天進行地面大規模開挖作業,暴雨期間停止地基開挖等擾動地表類的施工,降雨徑流經臨時排水溝、臨時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施工場地灑水降塵用水;工具清洗廢水、施工人員清潔廢水設1個收集桶沉淀后回用為施工用水和施工場地灑水降塵用水;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任何施工廢水排入周邊地表水。
(三)噪聲: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施工設備應安放穩固,并與地面保持良好接觸并加強維護和保養,降低運行噪聲;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嚴格控制高噪聲設備同時施工;運輸應選在白天進行,靠近居民點路段減速行駛、禁止鳴笛;文明施工;施工場界噪聲應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
(四)固體廢物:棄土石方至填埋區作為日覆蓋用土;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能回收的外售,不能回收的按城建部門要求運至指定位置處置;生活垃圾至填埋區處置。
(五)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管理,施工活動在填埋場范圍內進行,禁止超計劃占用土地和破壞植被;開挖時應將綠化土與下層土分開,綠化土單獨收集暫存、用于植被恢復覆土;綠化恢復采用鄉土樹種、草種,不得使用外來入侵物種;加強宣傳教育,嚴禁獵殺野生動物,禁止破壞占地范圍外的植被。
三、項目運營期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廢氣:調節池、滲濾液處理站產生惡臭收集后通過管道至1套新增生物除臭系統處理,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有組織排放;未收集惡臭無組織排放。惡臭排放達《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要求。
(二)廢水:本次新增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1套,與現有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一起,共同處理生活垃圾滲濾液和其他廢水,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規定限值,2025年10月10日前排入溪溝匯入南木窩河;自2025年10月11日起,填埋場不得外排廢水至地表水體,達標出水委托磨憨南坡污水處理廠處理。增設1套在線監測設備監控尾水達標情況。非正常工況下關閉填埋區滲濾液導排實管閥門,關閉調節池至滲濾液處理站的提升泵站,封堵滲濾液處理站雨水排放口和尾水排放口,滲濾液處理站中廢水至調節池暫存,禁止非正常排放廢水至地表水體。
(三)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建筑隔聲,風機安裝消聲器,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污泥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2019)、《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298-2019)等要求進行屬性鑒別后按要求處置,若屬于危險廢物則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資質單位定期清運處置;若不屬于危險廢物,污泥直接或經處理后按照HJ/T300制備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質量濃度低于GB16889-2008表1規定限值的依托填埋場填埋處置,若浸出液不符合要求則委托相應單位定期清運處置。廢包裝物收集至一般固廢收集點,外售給廢品回收站。廢機油、監測廢液分類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資質單位定期清運處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區防滲措施,危廢暫存間為重點防滲區,滲濾液輸送管道、自清洗過濾區、反硝化池、硝化池、MBR系統、芬頓氧化系統、BAF系統、污泥脫水間、除臭系統為一般防滲區;嚴格按要求對現有地下水監測井開展自行監測。
(六)環境風險:廢機油、監測廢液分別裝入專用閉口容器,再置于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建設的危廢暫存間內;及時抽吸調節池、現有和新建滲濾液處理系統惡臭,配備便攜式氣體檢測儀,及時監測調節池、現有和新建滲濾液處理系統、惡臭收集處理設施及周邊氨和硫化氫濃度,出現故障需搶修時先啟動引風機或采取其他強制通風措施降低惡臭濃度,經監測符合要求后人員才可進入搶修搶險,防止人員中毒事件發生,防止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及時更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四、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于2023年07月18日在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微信公眾號開展“關于《磨憨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系統)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信息的公開”。
五、 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磨憨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系統)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六、 反饋方式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分局
Email:353380846@qq.com
電話/傳真:13629625097
通信地址:西雙版納州勐臘縣磨憨鎮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管委會201室
郵編:666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