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將排水許可證當“護身符”
排水管網許可證
是排水戶向城市排水管網
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身份證”
沒有排水許可證固然不行
那有了排水許可證
就能隨心所欲排水了嗎?
典型案例
近日,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一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在小區內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排出的污水水質超標。該行為違反了《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
執法人員對違法行為進行取證,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經復查,該公司已進行整改,排放的污水已符合標準。
法律法規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水質標準參照《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 307)等相關標準執行。
小城提示
定期對排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
是物業服務單位
排水設施專業養護單位的
重要職責
城市環境共同守護
細微之處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