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集中下達2025年大氣、污水、土壤等7項污染防治資金預算,共計997.8億,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首次新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預算75億元,并且資金直接下達至92家相關企業。
具體如下:
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資環〔2024〕1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加快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現提前下達你省(區、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2025年水污染防治資金,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相關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金額安排見附件1,項目代碼:10000015Z155110010004,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 節能環保支出”。
二、各省要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1〕36號)有關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落實生態環保項目儲備制度有關要求,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做好項目儲備工作,盡快形成有效投資,避免“資金等項目”。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防治資金支持范圍。
三、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要求,請認真填報《水污染防治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4),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將擬支持項目清單、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報我部和生態環境部,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
四、各地要強化績效結果應用,中央財政在分配資金時,對審計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績效評價結果差、預算支出進展慢的省份作了適當扣減,請你省在分配資金時,比照中央財政的做法,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突出獎優罰劣,切實提高財政資金效益。
五、水污染防治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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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資環〔2024〕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促進大氣質量改善,現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2025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支持開展減污降碳等方面相關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金額安排詳見附件1,項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 節能環保支出”,項目代碼:10000014Z145060020001。
二、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資金額度詳見附件2。請相關省抓緊撥付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督促相關城市積極穩妥地做好清潔取暖工作。
三、為確保農村地區清潔取暖長效運營,有關省已明確補貼政策的,要按規定及時將補貼撥付到位;擬出臺補貼政策,或需進一步完善的,要充分考慮本地區實際運行、農村居民實際收入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續發展等情況,精準施策,并向農村困難群體傾斜。有關省清潔取暖運營補貼需求較大的,可使用因素法切塊下達資金用于安排補貼支出,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四、請按照《中央生態環保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儲備制度管理暫行辦法》(財資環〔2021〕91號)、《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2〕106號)等有關要求,加強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落實好“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做好項目儲備工作,盡快形成有效投資,避免“資金等項目”。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范圍。
五、請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填報《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5),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報我部和生態環境部,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請參照中央財政做法,將你省確定后的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和分解下達績效目標要同時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
六、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資環〔2024〕1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促進土壤環境質量改善,現提前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安排金額見附件1,項目代碼:10000013Z135060000007,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 節能環保支出”。
二、請各省按照《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2〕2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切實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資金支持范圍。
三、請各省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強化項目全過程監管和實施情況調度,切實提高項目進度和預算執行率。同時,繼續做好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污染治理等重點項目儲備工作,抓緊開展項目論證、立項等前期工作,夯實項目實施基礎。中央財政將在后續資金分配中,繼續將各地儲備項目數量和質量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推動“資金跟著項目走”。
四、資金分配突出激勵約束導向,對績效評價結果、資金執行率靠后的省扣減資金,相應獎勵靠前的省;對項目監督檢查存在問題的相關省扣減資金,獎勵給其他相關省,詳見附件3。
五、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請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合理填報《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5),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報我部和生態環境部備案,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同時,將你省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分解下達績效目標要同時抄送財政部有關監管局。
六、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財政部關于下達2024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資環〔2024〕138號
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持續推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現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省)2024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行業發展,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下達你省金額安排詳見附件1,項目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 節能環保支出”,項目代碼:10000023Z231203000001。
二、請你省盡快將資金撥付至企業,進而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提振行業信心,資金支付方式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制度規定執行,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資環〔2024〕135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根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及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工作安排,現提前下達2025年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10000013Z135060009003)預算,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0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具體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用于支持開展“十四五”期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及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請你省(自治區、直轄市)抓緊組織項目實施,加快推進項目進度,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二、請你省(自治區、直轄市)收到資金后及時撥付至項目實施單位,并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4〕6號)有關規定及相關財經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三、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同時,請參照中央財政做法,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四、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資環〔2024〕141號
河北省、遼寧省、大連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廈門市、山東省、青島市、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財政廳(局):
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根據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項目相關工作安排,現提前下達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10000015Z155060010002),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7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具體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資金用于支持競爭性評審選拔的2022—2025年度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項目。
二、請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0〕76號)有關規定及相關財經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三、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同時,請參照中央做法,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四、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資環〔2024〕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促進農村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加快推進農村環境整治工作,現提前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2025年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安排金額見附件1,項目代碼:10000017Z175060020003,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節能環保支出”。
二、資金分配突出獎優罰劣原則。對績效評價結果排名靠后的相關省扣減資金,相應獎勵結果排名靠前的省;對資金執行率靠后以及監督檢查存在問題的相關省扣減資金,獎勵給其他省,詳見附件2。
三、請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1〕43號)等有關要求,將資金預算盡快落實到具體項目,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資金支持范圍。
四、本次下達資金包含第三批12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項目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的20%。請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強化試點全過程監管和實施情況調度,切實提高項目進度和預算執行率,加快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項目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五、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過渡期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要求,按照財政部等10部門《關于將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政策優化調整至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的通知》(財農〔2024〕1號)等有關規定,管好用好整治資金,加強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支持力度。
六、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請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合理填報《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4),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報我部和生態環境部備案,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同時,將你省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分解下達績效目標要同時抄送財政部有關監管局。
七、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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