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晚間,杭州園林(300649)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南昌市住建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南昌市住建局于2024年1月23日對杭州園林涉嫌金山大道兩側通道綠化EPC項目違法轉包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經過調查取證,南昌市住建局取得了以下證據:1、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杭州園林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與南昌金開項目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總承包合同。2、杭州園林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與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3、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代表的詢問筆錄。4、監理例會簽到表、變更材料等。5、建設單位提供的項目竣工情況的證明等。6、南昌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判決書(2023)贛7101行初106號;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行政判決書(2023)贛71行終628號。7、建設單位提供的已支付工程款或杭州園林公司已收到的工程款證明材料。8、第三方南昌修福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關于杭州園林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在金山大道兩側通道綠化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項目中的施工部分管理成本專項審計報告》,經審計,關于杭州園林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在金山大道兩側通道綠化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項目中的施工部分管理成本,審定金額125.68萬元。9、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的《關于提供“金山大道兩側通道綠化EPC項目”工程價款的函》。10、南昌金開項目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關于提供“金山大道兩側通道綠化EPC項目”工程價款的函>的回函》。
南昌市住建局認為,杭州園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八條和《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三)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未派駐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或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中一人及以上與施工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且沒有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或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的;”的規定。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1年版)》中《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裁量基準第一款“未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0.5%的罰款”。的規定,南昌市住建局對杭州園林作出如下行政處罰:將依據金開公司提供的工程進度款63991676.27元為計算基數,先行收繳部分行政處罰款和違法所得,在收繳違法所得時扣除杭州園林的成本支出(第三方南昌修福審定的金額1256815.92元),經計算可先行收繳行政處罰款人民幣為叁拾壹萬玖仟玖佰伍拾捌元叁角捌分(63991676.27元×0.5%=319958.38元),并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柒佰零陸萬貳仟壹佰零壹元玖角玖分7062101.99元(63991676.27元×13%管理費-1256815.92元),合計人民幣柒佰叁拾捌萬貳仟零陸拾叁角柒分(7382060.37元)。后續以金開公司報來的年度支付工程款金額再行立案追繳。
杭州園林表示,最終處罰結果以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杭州園林官網介紹,公司始創于1952年,前身為杭州園林設計院。公司是全國首批甲級園林設計院,具有風景園林和建筑設計雙甲級、城鄉規劃甲級、市政行業專業乙級,同時具備文物保護及維修、工程咨詢等資質。
今年第一季度,杭州園林實現營業收入3132.91萬元,同比下降52.2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887.88萬元,上年同期為凈利潤811.42萬元,同比下降209.42%。
二級市場上,6月16日,杭州園林收漲1.50%報12.22元,最新市值16億元。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