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該如何制定建筑垃圾的“重生計劃”
時間:2025-06-17 08:24:00 來源:中國環境報 作者:陳利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見》,提出到 2027 年,城市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要有效落實,偷排亂倒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資源化利用率達 50% 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這一目標為各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當下,老舊建筑拆除、新房裝修、道路更新等工程持續推進,產生了數量龐大的建筑垃圾。這些垃圾成分復雜,難以直接利用。隨意傾倒建筑垃圾不僅占用大量土地資源,還會造成土壤、水等污染,影響生態環境健康和居民生活質量提升。
當前,一些地方在建筑垃圾處置上還存在短板,亂堆濫倒現象時有發生。部分地區甚至存在跨區域非法傾倒問題。建筑垃圾處置難題亟待破解。
從資源循環利用的角度看,建筑垃圾實則是寶貴的“城市礦產”。由此可見,破解建筑垃圾處理難題的關鍵在于全面推進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要徹底改變末端治理的被動思維,理順產生、收集、運輸、利用環節,系統構建全鏈條管理體系,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高質量發展。
以裝修垃圾處置為例。一些地方的實踐證明,屬地政府與物業單位協同設置標準化投放點,采用 “提前預約、袋裝投放、箱體收集” 模式,能引導居民規范處置,實現木材、金屬、磚石等組分的初步分類。這種 “前端精細化管理” 雖增加了短期成本,但能大幅降低后端運輸與處理壓力,從根本上減少偷排亂倒現象。
在合理分類的基礎上,要在收集和運輸環節做好功課。要加快資源化加工車間的布局,在建筑拆除集中區域配套破碎篩分設施,縮短垃圾運輸半徑。當既有設施超負荷運轉時,及時設置臨時貯存點,避免垃圾 “無家可歸”。本地處理能力不足的地區,可以建立市場化機制,推動建筑垃圾處理的跨區域合作,將垃圾合法轉移至周邊處理能力富余地區,既解決空間矛盾,又盤活區域資源。
還要做好利用文章。完善再生建材產品標準,通過政策引導將再生建材產品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在市政工程、園林建設等領域優先使用。
落實 “誰產生、誰付費” 原則,讓建筑垃圾產生方承擔合理的運輸、處置費用,既能倒逼其主動減量,又能為資源化產業提供資金支持。
建筑垃圾是城鎮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只有將治理關口前移至全鏈條的每個環節,才能真正治愈建筑垃圾這一 “城市病”,讓城鎮化進程與生態環境保護同頻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