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城鎮污水處置廠污泥產量已達3000萬噸,但大局部污泥都簡單脫水后外運棄置,標準處置只占很小比例。同時,棄置后污泥面臨再次污染水體的環境風險,產生臭味、孳生蚊蠅,并向環境排放大量甲烷,其溫室效應為二氧化碳的數十倍。因而,污泥處置處置技術和工程建立不只要思索經濟性、穩定性、牢靠性和環境要素,今后還應思索到碳減排要素。
由于全國城鎮污水處置廠污泥短少穩定、有效的處置途徑,各地的污泥污染事情頻發,招致城鎮污水處置廠的正常和穩定運轉面臨宏大壓力。監管數據顯現:有300多座污水處置廠污泥去向不明;約80%的污泥采用簡易填埋,渣滓填埋場難以為繼,二次污染嚴重。如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圍墾七工段的萬畝魚塘由于污泥傾倒形成大范圍死魚、深圳下坪固廢填埋場污泥坑管涌事情、廣州鉻德污泥惡臭污染事情、重慶三峽庫區污泥污染事情和京城環保第一案等,使得污水處置廠處于非常為難的境地:一邊管理污水,一邊制造污泥。
鑒于大局部污水處置工程和局部污泥處置工程屬于高能耗項目,如何在維護環境和生態根底上真正做到節能減排是當前非常重要的問題。2009年末,在“十二五”水專項規劃編制啟動會上,住房和城鄉建立部副部長仇保興指出,目前我國污水污泥范疇的碳排放信息仍為空白,亟待系統研討并完善補充。這關于我國在國際碳排放會談中控制主動具有重要意義。
不同污泥處置處置工藝的碳排放量不同
污泥處置處置的碳排放主要包括兩方面:一個是污泥處置處置過程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另一方面是處置處置設備運轉能耗間接形成的碳腳印。從全球尺度來看,前者主要來自大氣中已存在的二氧化碳,只是經過碳吸收—存貯—釋放的循環過程,又回到大氣環境中,屬于中性碳,關于碳減排的影響有限。從碳源上講,運轉能耗的碳排放來自于化石能源,屬于典型的碳減排范疇。
污泥處置處置技術以脫水—填埋、生物堆肥、厭氧消化、干化—燃燒為主。在目前現行的幾種主流污泥處置處置方式中,填埋1噸濕污泥(含水率80%)會形成0.5噸二氧化碳的總排放量,在各種處置處置工藝中其碳排放量最大。厭氧消化技術碳排放量約在28kg~35kg/噸濕污泥,應用產生的沼氣發電還能夠減排二氧化碳100kg。生物堆肥和熱干化—燃燒的碳排放量強度分別在25kg~30kg和150kg~180kg左右。從處置過程的碳排放角度來看,厭氧消化和好氧生物堆肥的碳減排效果較好。
假如從污泥處置處置的生命周期停止系統剖析,堆肥處置工藝過程降低碳腳印仍有宏大的空間。如除臭設備運轉的電耗占污泥處置總能耗的一半以上,因而降低除臭設備的運轉時間,能夠到達顯著的碳減排效果。如中科博聯環境工程公司開發的經過優化堆體構造和掩蓋除臭資料,能夠控制臭氣的產生和釋放。另外,將生物堆肥處置延伸至處置端,生物堆肥的污泥產品普通作為有機肥或基質運用,能夠替代局部化肥,經過減少化肥施用量,碳排放量相應減少70kg/噸濕污泥。另外,有機肥或基質可起到增加碳匯(即碳吸收和固定)的效果,以污泥堆肥作為草坪基質為例,每噸污泥可增加650kg的碳匯量。
從碳減排角度綜合來看,生物堆肥+土地利用和厭氧消化+沼氣發電是最具優勢的兩種處置處置工藝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