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蕭山區東片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一期工程
建設地點:蕭山區外六工段垃圾填埋場東側地塊
建設單位:杭州蕭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座,采用“一次規劃、分期實施”,一期工程規模為日處理生活垃圾1200噸,遠期規模為日處理生活垃圾1800噸。一期工程建設2×600t/d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燒爐,并配套2×12MW汽輪發電機組,配套建設煙氣凈化系統、滲濾液處理系統等輔助設施,并預留“一爐一機”的擴建余地。
二、排污情況
根據工程分析,蕭山區東片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一期工程實施后,在采取一系列脫硫、除塵、脫硝和控制二噁英措施后,二氧化硫、煙塵、氮氧化物、HCl、CO、汞、鎘、鉛、二噁英和氨的排放量分別為82.67t/a、45.63t/a、91.26t/a、45.63t/a、
136.89t/a、0.091t/a、0.091/a、0.913t/a、91.26mg/a和7.30t/a。滲濾液、垃圾卸料平臺沖洗廢水等預處理后,項目新增廢水排放量86320t/a,新增CODCr、NH3-N環境排放量分別為8.63t/a、2.16t/a。爐渣和飛灰等固廢全部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廢水處理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進焚燒爐焚燒。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本項目新建2×600t/d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燒處置生產線,煙氣采用爐內噴石灰石脫硫+SNCR(預留爐后SCR位置)+半干法脫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的處理工藝,經80m高煙囪高空排放。設計綜合除塵效率不小于99.9%,脫硫效率不小于90%;SNCR脫硝效率>60%。煙氣經處理后,各類污染物排放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01)中的焚燒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垃圾滲濾液、垃圾卸料平臺沖洗廢水等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采用生化+物化預處理措施處理達標后納入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企業在鍋爐及其它聲源設備上采取一系列隔聲、吸聲、減振等噪聲治理措施后,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項目產生的爐渣、飛灰、廢水處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固廢全部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
四、環境影響分析
該新建項目實施后,根據初步環境影響分析,在建設單位做好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會對周圍環境質量產生明顯影響。
五、環評結論
本項目選址合理,符合《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明確的項目環保審批原則和相關要求。在建設單位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三同時”制度后污染物排放達標。從環保角度出發,本項目是可行的。
六、公眾了解項目環保信息的方式
當地居民如要了解本項目的環境影響情況可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索要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公眾對該項目建設的意見或建議,可在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環評單位或環保主管部門提出,公示時間為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27日。
建設單位:杭州蕭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電話:0571-83738035
環評單位:杭州聯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電話:0571-22867280
審批部門: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電話:
0571-28869159
當地環保主管部門:蕭山區環境保護局電話:0571-82899250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聯系方式。
公告發布單位:杭州蕭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13年5月14日
項目名稱:蕭山區東片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一期工程
建設地點:蕭山區外六工段垃圾填埋場東側地塊
建設單位:杭州蕭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座,采用“一次規劃、分期實施”,一期工程規模為日處理生活垃圾1200噸,遠期規模為日處理生活垃圾1800噸。一期工程建設2×600t/d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燒爐,并配套2×12MW汽輪發電機組,配套建設煙氣凈化系統、滲濾液處理系統等輔助設施,并預留“一爐一機”的擴建余地。
二、排污情況
根據工程分析,蕭山區東片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一期工程實施后,在采取一系列脫硫、除塵、脫硝和控制二噁英措施后,二氧化硫、煙塵、氮氧化物、HCl、CO、汞、鎘、鉛、二噁英和氨的排放量分別為82.67t/a、45.63t/a、91.26t/a、45.63t/a、
136.89t/a、0.091t/a、0.091/a、0.913t/a、91.26mg/a和7.30t/a。滲濾液、垃圾卸料平臺沖洗廢水等預處理后,項目新增廢水排放量86320t/a,新增CODCr、NH3-N環境排放量分別為8.63t/a、2.16t/a。爐渣和飛灰等固廢全部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廢水處理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進焚燒爐焚燒。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本項目新建2×600t/d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燒處置生產線,煙氣采用爐內噴石灰石脫硫+SNCR(預留爐后SCR位置)+半干法脫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的處理工藝,經80m高煙囪高空排放。設計綜合除塵效率不小于99.9%,脫硫效率不小于90%;SNCR脫硝效率>60%。煙氣經處理后,各類污染物排放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01)中的焚燒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垃圾滲濾液、垃圾卸料平臺沖洗廢水等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采用生化+物化預處理措施處理達標后納入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企業在鍋爐及其它聲源設備上采取一系列隔聲、吸聲、減振等噪聲治理措施后,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項目產生的爐渣、飛灰、廢水處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固廢全部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
四、環境影響分析
該新建項目實施后,根據初步環境影響分析,在建設單位做好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會對周圍環境質量產生明顯影響。
五、環評結論
本項目選址合理,符合《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明確的項目環保審批原則和相關要求。在建設單位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三同時”制度后污染物排放達標。從環保角度出發,本項目是可行的。
六、公眾了解項目環保信息的方式
當地居民如要了解本項目的環境影響情況可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索要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公眾對該項目建設的意見或建議,可在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環評單位或環保主管部門提出,公示時間為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27日。
建設單位:杭州蕭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電話:0571-83738035
環評單位:杭州聯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電話:0571-22867280
審批部門: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電話:
0571-28869159
當地環保主管部門:蕭山區環境保護局電話:0571-82899250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聯系方式。
公告發布單位:杭州蕭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