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記者自濮陽市委辦、政府辦獲悉,濮陽規劃建設的5個污水處理廠項目在今年年初國家環保部組織的污染減排核查中,存在4個污水處理廠項目未按時建成、現有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低、污水處理收費政策不落實等問題。5月14日,國家環保部對濮陽市暫停審批新增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為嚴明紀律,督促工作,5月29日濮陽市委、市政府決定,對臺前縣政府、范縣縣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和市住建局、市環保局給予通報批評。
國家環保部對2012年度全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處罰情況公布后,濮陽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指示濮陽市紀檢監察部門立即展開調查。經查,臺前縣政府、范縣縣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濮陽市住建局作為污水處理廠建設單位,思想重視不夠,責任意識不強,工作成效不理想;濮陽市環保局作為污水處理廠等減排工程督導部門,督導檢查不到位,導致4個污水處理廠項目未能按時完成建設任務,屬于典型的慢作為。
為嚴明紀律,督促工作,濮陽市委、市政府決定,對臺前縣政府、范縣縣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和濮陽市住建局、市環保局給予通報批評,并公開曝光;責成臺前縣政府、范縣縣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和濮陽市住建局、市環保局作出深刻檢查;責成市紀委監察部門強化效能問責,對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中慢作為的有關責任人依紀依規予以責任追究。
濮陽市委、市政府要求,以上被通報單位要站在濮陽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抓緊制訂整改措施,明確具體責任,細化工作臺賬,加快建設進度,按照省政府和濮陽市委、市政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高質量完成建設任務。濮陽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全過程跟蹤整改情況,確保4個污水處理廠項目早日完工,爭取國家環保部早日解除對該市的“環評限批”。
濮陽因污水處理廠未建成問題通報批評5家單位
時間:2013-05-31 來源:大河網作者:韓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