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立法規劃,其中明確的68件立法項目中,共有11項涉及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答記者問如下。
擬修改的法律有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礦產資源法,擬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法、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此外,已提請審議的預算法、擬修改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都可能對政府公共支出方式改善、中小企業促進政策提供支撐。
立法規劃將立法項目分為3類。第一類是指條件比較成熟、本屆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共47件,其中土地管理法和環境保護法已提請審議;第二類是指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包括對環保產業影響巨大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法等21件;第三類是具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涉及問題較為復雜,立法條件尚不完全具備、需要有關方面繼續研究論證的立法項目,包括財政稅收、國家經濟安全、網絡安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