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將實行“獨立而統一”環境監管
作者 章軻
來源: 一財網
時間 : 2014-02-10 12:43《第一財經日報》記者2月10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環保部將實行獨立而統一的環境監管,健全“統一監管、分工負責”和“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監管體系。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2月10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環保部將實行獨立而統一的環境監管,健全“統一監管、分工負責”和“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監管體系。
環保部部長周生賢日前在談到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時表示,將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
“要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對工業點源、農業面源、交通移動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對大氣、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納污介質,加強統一監管。”周生賢說。
周生賢表示,堅持將環境保護要求體現在工業、農業、服務業等各領域,貫穿于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各環節,落實到政府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社區、家庭等各方面,嚴格環境法規政策標準,進行綜合管理,實現要素綜合、職能綜合、手段綜合,實現污染治理全防全控。
記者注意到,“實行獨立而統一的環境監管”是一個新的提法。周生賢解釋說,環保部門將健全“統一監管、分工負責”和“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監管體系,有序整合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監管力量,有效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按照“大部制”改革方案,國土資源部、林業局、水利部、海洋局等相關部門中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職能,有可能并入環保部。
周生賢表示,將加強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執行國家環境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監督,糾正其執行不到位的行為,特別是糾正地方政府對環境保護的不當干預行為。
在執法力量建設方面,周生賢介紹,將加強環境監察隊伍建設,強化環境監督執法,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執法機制創新,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在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以及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執法、環境監測預警等領域和方面,制定科學規范的制度,為實行統一監管和提升執法效能提供保障。
“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周生賢表示,生態系統的整體性決定了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必須打破區域界限,統籌陸地與海洋保護,把海洋環境保護與陸源污染防治結合起來,控制陸源污染,提高海洋污染防治綜合能力,抓好森林、濕地、海洋等重要生態系統的保護修復,促進流域、沿海陸域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良性互動。
據記者了解,環保部將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區域聯動機制,加大區域聯合執法力度,對突出違法行為進行聯合查處。同時建立陸海統籌的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
目前,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已陸續建立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周生賢介紹,其他地方也將結合地理特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污染程度、城市空間分布以及污染物輸送規律,加快建立健全區域協作機制。建立區域監測網絡和應急響應體系,聯合應對重污染天氣。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將促進海洋環境保護與流域污染防治有效銜接,以流域為控制單元,建立流域環境綜合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