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湖北省武漢市通過當地媒體發布該市有史以來最大的環保罰單—“某企業”廢水超標排放被罰121.5萬元。其實,這家企業已經多次因排污超標被罰,但市民申請公開其信息遭拒。市環保局人員稱,這家企業的信息涉及到國家機密,所以不能對外公開。然而,其以“國家機密”的名義拒絕公開污染企業名稱,卻讓贊譽瞬間化為烏有,變成了瘋狂的吐槽和拍磚。
武漢企業排污被罰,環保局不點其名稱涉國家機密。去年底,武漢發布該市有史來最大環保罰單—“某企業”廢水超標排放被罰121.5萬元。其實,這家企業已經多次因排污超標被罰,但市民申請公開其信息遭拒。市環保局人員稱,這家企業的信息涉及到國家機密,所以不能對外公開。
武漢環保部門向超標排放企業“開刀”,開出“面值”121.5萬元的環保罰單,本應贏得掌聲。然而,其以“國家機密”的名義拒絕公開污染企業名稱,卻讓贊譽瞬間化為烏有,變成了瘋狂的吐槽和拍磚。顯然,靠“國家機密”很難幫助污染企業“隱身”,更難以服眾。
業內人表示,以前污染數據是“國家機密”,現在環保部門還能開出罰單,而且是該市史上最大環保罰單,只是罰的誰、罰多罰少都不清楚,不知道這樣的“史上最大環保罰單”有多少威懾意義?上有《保密法》,下有各種信息公開條例,一個污染企業名單卻成了“國家機密”,拿“國家機密”當兒戲。
排污企業為何成為國家機密?對此,環保部門工作人員的解釋是“這家企業生產的產品性質敏感,不便透露。”其實,行政處罰根本不會涉及企業的生產內容和商業秘密,把企業產品敏感作為涉密的理由無疑蒼白無力。
不公布污染企業的名稱等信息,是不少地方環保部門不成文的“規矩”。盡管此舉被質疑為“變相保護違法排污企業和隱患企業,為排污企業遮丑”,但依然有人我行我素、樂此不疲。這里面有太多“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這不由得讓人擔心:對排污企業如此厚愛有加、連企業名字都當成“保密資料”不予透露,環保部門平日的執法又怎能令人放心?
環境治污,社會監督是不可忽視的力量,而要想社會監督“發力”,公眾對于環境污染的知情權必須得到保障。一些發達國家的治污經驗表明,信息公開本身就是一種有效的環境管理手段。如1986年美國首次要求公司每年公開報告污染排放數據,依據這些數據,媒體和NGO得以對排污大戶們一一曝光,迫于輿論壓力,很多公司不得不采取措施,削減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