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導讀
“現在很多地方有這樣一種現象,地方政府在宣傳環保時會說,又投資了幾個污水處理廠,關了幾個高污染高耗能企業,但是環境指標有沒有改善,改善了多少卻說不清楚。”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董事長王小康感慨:“老百姓不關心你建了多少工程,而是要感受看得見摸得著的變化,這個應該作為未來環保考核機制改革的方向。”
作為環保行業的資深人士,他向記者列舉了三個怪現象。
怪象之一:治污工程“吃不飽”
以南京為例,大約有60個生活污水處理廠,總設計處理能力約為每天200萬噸。不過,按照南京環保部門2013年初發布的調查,各污水處理廠進水量達到設計負荷75%以上的約11個;達到設計負荷60%的有19個,其他污水處理廠進水量都在設計負荷的50%以下。
“建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這些工程要做,但是環境質量的考核這才是最重要的,考核不應看重投入多少,而要看結果怎么樣。”王小康說,“要避免這種傾向,以建了多少環保工程代替環境指標,這有可能會助長新一輪的盲目投資。”
怪象之二:環保罰款成了“保護費”
2013年,河北“紅豆湯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環保部門對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開展專項檢查,對88家違規排污企業共處以613萬元的罰款,戶均不足7萬元。相對于被污染的土地和地下水來說,這些罰金遠遠不夠用于環境修復的費用。如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環保部門對違法排污最高只能罰50萬元。
“以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這個事件為例,環保部門不能確定哪家企業排污多少,出臺處罰措施的時候也很隨意。”王小康說,“我們一直在呼吁提高處罰標準,上不封頂,用嚴刑峻法處罰污染企業,罰到他們傾家蕩產甚至判刑。”
“現在的環保法規讓企業覺得罰得少,賺得多,怕什么呀?這是成本不對稱!”
怪象之三:同業監督融不進“行業圈”
我國家電產品在醒目位置都有能效標識,但是很多企業在產品送檢中存在貓膩,比如送去檢測的是達標的產品,但最終批量上市的卻是不達標產品。
“你是不是真的節約那么多能源,大家門兒清,但就是不說,實際上這里面有很多水分。”王小康說,這種現象在企業排污中也普遍存在。
“在發達國家存在同業監督,如果知道同行違法可以舉報,因為它侵害了守法企業的利益,在我們這個地方是倒過來的,你違規排放了沒有受到處罰,我跟著效仿,大家都賺錢。在我國就沒有同業監督,現在政府媒體都在鼓勵公眾舉報污染,但是誰也沒有鼓勵同業監督,因為企業最了解同行的情況。”
為什么呢?記者問。
“我們沒有這種社會環境,舉報者會掂量后果,打不著狐貍還會惹一身騷,所以誰都不愿意沾這個事,大家互相都不說。”
自 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