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四川省宜賓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近日已獲環評批復。該批復要求,該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項目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不留環境安全隱患。
針對中電海諾爾(宜賓)環保發電有限公司報送的《宜賓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省環保廳研究后認為:該項目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保措施和環境風險管理措施后,對區域環境的不良影響能得到有效緩解和控制,不會導致所在區域環境功能改變。省環保廳近日發布《關于宜賓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同意該公司按照報告書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垃圾處理工藝、環保對策措施及本批復要求,進行項目建設。
宜賓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在宜賓市高縣勝天鎮古墳咀選址建設,將有效解決宜賓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置問題,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該項目設計規模為日處理城市生活垃圾1200噸,年發電量1.3311×108kW˙h,總投資約5396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127.13萬元。項目服務范圍和對象,為宜賓市翠屏區、臨港區、南溪區、宜賓縣、珙縣、高縣、長寧縣的生活垃圾。
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垃圾焚燒系統、汽輪發電系統、收料供料系統、煙氣凈化系統、灰渣處理系統、儀表與自動化控制系統等,并配套建設磅房、供排水系統、空壓站、機修間、滲濾液處理站等公輔設施和辦公生活設施。
省環保廳要求,該工程必須嚴格按《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及標準,采用先進的機械爐排式焚燒工藝及設備,采用先進管理和自動控制水平,實現項目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標達到國內同類項目先進水平。
環評批復還要求,該項目要嚴格按省水利廳批復的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保措施。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廢氣治理及惡臭防治措施,確保項目滲濾液等不外排,設置地下水污染監控系統,防止地下水污染。確保將項目產生的惡臭氣體,引至焚燒爐焚燒處理;焚燒爐檢修期間,經收集的惡臭氣體采用活性炭除臭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加強項目固體廢棄物(特別是危廢)在收集、暫存、轉運和處置過程中的環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