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
在環境保護和能源節約領域信用建設方面,《綱要》指出,要推進國家環境監測、信息與統計能力建設,加強環保信用數據的采集和整理,實現環境保護工作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完善環境信息公開目錄。建立環境管理、監測信息公開制度。完善環評文件責任追究機制,建立環評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評估專家誠信檔案數據庫,強化對環評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評估專家的信用考核分類監管。建立企業對所排放污染物開展自行監測并公布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制度。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定期發布評價結果,并組織開展動態分類管理,根據企業的信用等級予以相應的鼓勵、警示或懲戒。完善企業環境行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與銀行、證券、保險、商務等部門的聯動。加強國家能源利用數據統計、分析與信息上報能力建設。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結果,研究建立重點用能單位信用評價機制。強化對能源審計、節能評估和審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評級和監管。研究開展節能服務公司信用評價工作,并逐步向全社會定期發布信用評級結果。加強對環資項目評審專家從業情況的信用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