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長制”全面推進贛州河湖治理)
本報電 (陳洪明)近日,《贛州市實施“河長制”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正式出臺,標志著贛州市實施“河長制”工作全面啟動,這將進一步加強該市水環境治理,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根據《工作方案》,該市實施的“河長制”,由市、縣(市、區)、鄉(鎮、街道)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河長”“副總河長”,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流由黨政四套班子分管或聯系農口、環保領導分別擔任“河長”等,從而建立起水陸共治、部門聯治、全民群治的河流保護管理長效機制,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維護水生態,保障河流健康。
“河長制”全面推進贛州河湖治理
2015-12-28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