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綜合管廊是現代化城市發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廊俗稱共同溝。它是指設置于地面下可容納包括電力、電信、供水、煤氣、交通信號、閉路電視等兩種以上的公共設施管線,并擁有完備的排水、照明、通訊、監控等設施功能的地下箱涵隧道。根據所收容管線輸送性質的不同,分為干線型、支線型和線纜型;根據斷面形式不同:分為矩形結構、圓形結構;其基本網絡結構分為:線路布局、層次結構、分歧構造。
采用地下綜合管廊這種集約化的管線建造模式,不僅可以有效的利用地下空間, 易于對管線進行擴容和維修,避免了道路的反復開挖而造成的資源浪費。管線敷設在專門的管廊空間內,安全性也大大地提高,延長了管線的使用壽命。因此,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在大中城市里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是城市實現節能降耗的優選途徑。據有關專家測算,如果每年建8000公里的管廊,每公里投資1.2億元,總投資就達1萬億元,拉動投資作用明顯。
發達國家已發展成熟,而我國城市管廊發展嚴重滯后
發達國家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城市綜合管廊系統已經成熟。法國是世界上最早建設綜合管廊的國家,巴黎市區及郊區的綜合管廊總長已達2100公里,堪稱世界城市里程之首。法國已制定了在所有有條件的大城市中建設綜合管廊的長遠規劃,為綜合管廊在全世界的推廣樹立了良好的榜樣。2001年日本全國已興建管廊就已超過600公里的綜合管廊,成為亞洲第一。美國綜合管廊系統雖然不成體系,但建設水平同樣成熟。
我國第一條綜合溝始于1958年,目前在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重點城市已有成功試點并取得許多寶貴經驗。雖然已有成功試點,但截至目前全國綜合管廊總長度仍不足百公里,在建設規模、使用功能和建設技術等方面與發達國家存在很大差距。
資金和制度兩大制約因素逐步破除,綜合管廊迎來確定性發展
資金和制度是制約我國管廊發展的兩大制約因素:1)綜合管廊屬于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投資大、回收期長,以政府為投資主體。有限的政府財力制約了綜合管廊建設的發展速度。2)制度問題的主要要癥結在于各相關職能部門定位模糊, 環保部門、財政部門、管線部門等相關職能機構各自為政,缺乏統一規劃。
15年8月,國家出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正是針對管廊發展遇到的問題給出了可行措施,包括加大政府資金投入、鼓勵融資模式多樣化、編制專項規劃并完善規范標準、明確施工主體、實施有償使用等。政策先行逐步打破發展瓶頸,城市綜合管廊真正迎來發展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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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雙壁波紋管設備將受益海綿城市和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五軸機床未來市場空間巨大,預計15-17年EPS0.20、0.25、0.31元,給予“強烈推薦”的投資評級, 鑒于目前市場整體估值中樞下移,謹慎調整合理估值區間至1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