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納入綜合管廊及支管接入相關技術問題探討》解讀”文章導讀(2017年第09期)
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及綜合管廊國家規范,污水管道應納入綜合管廊內,但目前各地實施過程中產生一些問題,例如:納入管廊污水管檢查井的設置問題、管廊斷面的布置形式問題以及污水支線的接入問題等,通過對3個不同工程案例中污水管納入綜合管廊時,管廊斷面的布置形式及支管的接入方式的分析討論,總結了污水管入廊的設計思路和幾點建議做法。
污水管是否納入綜合管廊應當結合規劃道路或現況道路的標高以及相關的其他市政規劃一并考慮。在污水管是否納入綜合管廊應當結合規劃道路或現況道路的標高以及相關的其他市政規劃一并考慮。在具備污水管入廊的前提下,污水管入廊設計還需從以下4個方面考量。
(1)為便于污水管道入廊,應結合綜合管廊規劃布局,適當調整污水系統規劃,優化污水管網布局,使污水系統坡度與地勢坡度相適應;在保證入廊污水管道最低流速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加大管徑(1~2級),盡量降低管道坡度。
(2)綜合管廊的覆土深度需結合污水管道系統進行適當調整,管廊覆土深度4~5 m較為適宜。
(3)污水壓力輸送管可與其他管道共艙設置,其設置要求按國家標準《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室外排水設計規范》。其排氣裝置應將管道內有害氣體直接排到管廊外部安全空間。
(4)污水管道進入綜合管廊內,綜合管廊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的要求,設置相應的通風、照明、監控等附屬設施。利用管廊結構本體排水的污水艙,在加強結構防腐的前提下,可視情況酌情考慮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