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常州市通過打牢質量基礎、大數據識別線索、創建執法清單、聯動執法監管,積極探索排污許可清單式執法監管實踐經驗。

一是強化質量打基礎。實施排污許可證核發聯審機制,開展聯合審查會簽,重點審查污染物排放標準、許可排放量等關鍵環節,嚴把排污許可證質量。加快推進排污許可證質量審核與整改,建立臺賬、掛賬銷號并定期調度,預計今年底提前完成排污許可證質量審核任務。結合近期實施一批江蘇地方標準,主動為286家企業完成排污許可證變更,并發函告知排污單位,為證后監管夯實工作基礎。
二是研判信息識線索。基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的回流數據,優化排污許可管理智能化輔助系統,開發完善管理類別問題判別、許可證到期預警、執行報告提交統計、污染排放濃度和總量數據比對分析等功能,及時識別、預警排污許可證臨期、執行報告提交和可能存在降級管理、自動監測未聯網、未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超標超總量排放等問題線索,為執法部門開展精準執法提供“靶向”服務。今年以來,已對45家排污許可證臨期、2800余家應提交排污證可證執行報告的排污單位進行預警提醒;發現19家自動監控設施應聯網未聯網、5家疑似降級管理線索,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三是梳理要點建清單。編制排污許可非現場執法清單和現場執法清單,明確重點檢查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管理要求落實等內容。按照清單明確的檢查項目和內容,執法人員僅需勾選“是”或“否”選項,并同步在“存在問題情況說明”欄進行記錄,減化操作程序,規范執法流程,有效提高執法檢查效率。清單式執法試行一個月以來,常州市已對33家企業開展現場檢查,發現環境問題58個,立案查處7個。


四是加強聯動建機制。及時補充已申領排污許可證318家企業名單,動態更新“雙隨機”庫,開展排污許可與執法銜接業務培訓,提升“一證式”執法能力。建立問題反饋機制,及時推送問題清單,齊抓共管,提高監管成效。
供稿 |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