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要求,“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意見”。為此在本次評價開展過程中,對該項目進行廣泛、深入的公眾參與咨詢活動。現對墨玉鄉都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葡萄酒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公眾參與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項目名稱
墨玉鄉都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葡萄酒建設項目
二、項目位置
本項目位于墨玉縣波斯坦庫勒工業園區內。
三、項目工程概況簡述
本項目為葡萄酒釀造項目,年產各類葡萄酒15000t,其中干紅葡萄酒占20%,干白葡萄酒占20%,甜白葡萄酒占10%,蒸餾酒占50%;產品規格為750ml中低檔葡萄瓶裝,6瓶/每箱。
本項目投入總資金為8000萬元,其中建筑工程費用3281.7萬元,設備購置及安裝工程費用4044.3萬元,其他工程費用307.7萬元,預備費301.5萬元,建設期利息64.8萬元;全廠每年運入貨物總量24540噸,運出貨物總量18525噸。每天廠內運輸周轉量143.55噸(生產天數按300天計)。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工 作8小時,全日工作24小時;該廠定員90人,在葡萄榨期另招收季節工25人。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發酵車間(2 座)、灌裝車間、原料庫房、成品庫房、地下酒窖、別墅區小業主木桶發酵室、變配電室、酒文化館、門衛室、地上衡室、水池等。
四、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評價單位: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通訊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昌路177號
郵政編碼:830091
聯 系 人:張剛柱
聯系電話:0991-4539465
0991-4520379(傳真)
郵 箱:2467516290@qq.com
建設單位:墨玉鄉都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墨玉縣波斯坦庫勒工業園區墨玉鄉都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李洪亮
聯系電話:18609031135
郵 箱: 1148711039 @qq.com
五、項目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在廠區內設一座鍋爐房,選用二臺SHL0.7-0.7-95/70-AⅡ型熱水鍋爐,作為全廠供熱熱源。煙氣經高效除塵器處理后,由32m高的煙囪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擬建一套生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的污水量為80m3。將部分高濃度有機廢水4m3/h,先經厭氧池處理后,與其余廢水61m3/h,通過調節池均勻混合,再進行生化處理后,使廢水質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二級標準后,灌溉季節用于廠區綠化,剩余部分及非灌溉季節排入波斯坦庫勒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外排。
(3)固體廢物防治措施:項目建成后,每年產生 4500t皮渣,皮渣可綜合利用或者做飼料用。生活垃圾在廠區集中收集后,定期運到墨玉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理。污水處理站污泥經濃縮脫水后外運作農肥。鍋爐灰渣與生活垃圾一并處理。
(4)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廠區合理布局,采用隔音廠房、減振墊、隔音罩等降噪措施。室外破碎機主要采用消聲減振措施;室內噪聲源設備采用消聲減振措施,并安裝隔聲門窗,降低和減輕噪聲影響;空氣動力性噪聲安裝消聲器,機動噪聲源做基礎減震處理。
(5)生態環境措施:根據當地氣候特點,種植樹木和花草,擴大綠化面積。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在本工程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要求,廣泛征詢公眾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對公眾意見進行反饋。本工程公眾參與調查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如下:
(1)您認為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 灌溉季節用于廠區綠化,剩余部分及非灌溉季節排入墨玉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外排)
(2)您認為固體廢物防治措施是否可行?(皮渣綜合利用;鍋爐灰渣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運到墨玉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
(3)您認為噪聲防治措施是否可行? (室外破碎機主要采用消聲減振措施;室內噪聲源設備采用消聲減振措施,并安裝隔聲門窗,降低和減輕噪聲影響;空氣動力性噪聲安裝消聲器,機動噪聲源做基礎減震處理)
(4)通過了解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您現在對工程項目的建設持什么態度?
(5)您認為總體而言本工程的建設及運營對本區域的環境影響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
(6)您認為該項目建設否有利于當地的社會發展?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眾參與本著知情、真實、平等、廣泛、主動的原則,采用公開發布項目信息收集公眾意見及建議。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信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出您對本工程實施過程中和運營后有關的環保意見及建議。
墨玉鄉都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葡萄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公眾參與公示 發布單位: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