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印發《河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其目的是為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約束性目標,破解資源環境約束,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實現不以犧牲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三化”協調科學發展。
“十一五”減排成效
《規劃》指出,截至2010年年底,我省化學需氧量排放量61.97萬噸,比2005年(72.08萬噸)削減14.02%,實現“十一五”削減10.8%的目標;二氧化硫排放量133.87萬噸,比2005年(162.45萬噸)下降17.59%,實現“十一五”削減14%的目標。
“十一五”時期,減排能力明顯增強。我省實現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78%;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建成脫硫設施,投產運行脫硫機組容量達4312萬千瓦。通過實施污染減排,有力地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十一五”期間,我省依法關閉取締重污染企業5397家,其中關停小火電機組約978萬千瓦,關閉取締水泥立窯生產線510條(產能5500萬噸),造紙、制革、化工、印染、釀造企業1300多家。
“十二五”減排目標
《規劃》明確,總體目標:通過持續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推動環境質量逐步改善。到2015年,全省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133.5萬噸、13.61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48.24萬噸、15.57萬噸分別減少9.9%(其中工業源和生活源排放量減少10%)、12.6%(其中工業源和生活源排放量減少12.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26.9萬噸、135.6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44.03萬噸、158.97萬噸分別減少11.9%、14.7%。
具體目標:到2015年,全省火電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下降28%和36%;鋼鐵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7%;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造紙行業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5%,紡織印染行業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2%;通過結構調整工業源分別削減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87萬噸、0.21萬噸、13.2萬噸和11.1萬噸;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10%和13%;城鎮污水處理率提高至85%左右;污水處理廠平均負荷率提高至85%。
《規劃》強調,“十二五”期間,污染減排仍將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評重要依據,納入政府績效管理范圍。省政府組織節能減排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對各地年度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指標完成情況、污染減排“三大體系”(考核、統計、監測體系)建設情況、重點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超額完成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的地方和企業給予表彰,對未完成任務的地方、企業和行政不作為的部門堅決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追究主要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