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評分法)
2.1 項目業主:四川成杰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2 建設地點:南部縣富利鎮、東壩鎮、楠木鎮、伏虎鎮、石河鎮、河東工業園區
2.3 項目規模:新建500噸/日的污水處理廠一座及相關配套設施;新建2000噸/日的污水處理廠一座及相關配套設施;新建900噸/日的污水處理廠一座及相關配套設施,截污干管1.31公里;新建1900噸/日的污水處理廠一座及相關配套設施,截污干管2.64公里;新建日處理生活污水500立方米的污水處理廠一座,配套截污管道2公里及相關附屬設施建設;新建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處理廠一座,日處理規模1.5萬噸/日。配套截污干管9.6公里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2.4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3年03月
2.5 項目總投資:11026.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7800.00萬元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甲級。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環保工程(含污水垃圾處理)類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03月05日10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200.00元。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南部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發改窗口。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本次比選公告在川報網(www.sczbbx.com)上發布。
比 選 人:四川成杰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區高朋大道12號A座304室
郵 編:610041
聯 系 人:徐燕
電 話:028-85198801
傳 真:028-8513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