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杭埠鎮污水處理廠工程BT項目招標公告 | ||||||
招標編號 | SZGC2013--0122 | |||||
發布日期 | 2013年4月14日 | |||||
一、招標條件 | ||||||
1、工程名稱 | 舒城縣杭埠鎮污水處理廠工程(BT) | |||||
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 六發改投資(2013)16號 | |||||
3、招標人 | 安徽杭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
4、資金來源 | 企業自籌 | |||||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1、工程實施地點 | 舒城縣杭埠鎮境內 | |||||
2、建設規模 | 污水處理廠工程及廠區綜合辦公樓,總投資約1500萬元(詳見招標文件) | |||||
3、計劃工期 | 2013-5-20至2013-10-30 | |||||
4、招標范圍 | 本次招標范圍為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內容 | |||||
5、標段劃分: | 1個標段 |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 ||||||
1、投標人資格要求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市政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房屋建筑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環境工程施工甲級證書及以上單位或符合前述要求的的單位可以組成聯合體形式投標;要求投標單位無本縣限制性投標處罰。 | |||||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1、項目以環保為主體且總負責人必須具有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項目建造師資格要求為二級及以上市政專業建造師和二級及以上房屋建筑專業建造師;2、項目建造師不得有在建工程,無不良記錄;3、項目總負責人以及建造師必須常駐工地,每月不少于20天。 | ||||||
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 ||||||
四、報名時間 | ||||||
1、報名時間: 2013 年4月16日至 2013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4:30 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 | ||||||
2、報名地點(有形建筑市場): | 舒城縣招投標中心 | |||||
五、聯系方式 | ||||||
招標人: | 安徽杭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舒城縣招投標中心 | |||
地址: | 舒城縣杭埠鎮街道 | 地址: | 舒城縣招投標中心(舒城縣城關鎮西大街) | |||
郵編: | 231323 | 郵編: | 231300 | |||
聯系人: | 方先生 | 聯系人: | 程香梅 | |||
電話: | 0564-2783168 | 電話: | 0564-8568651 | |||
傳真: | 傳真: | 0564-8568651 | ||||
六、報名材料 | ||||||
1、縣外投標企業須到當地檢察機關出具五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件,縣內報名投標企業由縣招投標局集中進行查詢。參與投標報名的企業,必須持舒城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出具的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投標報名。2、法人單位介紹信、法人代表委托書、被授權人個人二代身份證,項目負責人個人二代身份證件;經年檢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房建、市政專業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證書;提供注冊環保工程師證書及本單位繳納的六個月及以上社保證明。3、縣外房建、市政企業需要舒城縣建設主管部門備案。4、采取聯合體形式投標報名的單位需提交聯合體協議其牽頭單位為取得環境工程施工甲級證書資格單位。5、投標企業需提供由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出具擬任此項目的建造師無在建工程證明,無不良行為記錄。報名時需由委托人和項目負責人攜帶以上資料原件及個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到舒城縣招投標中心現場提交。另提供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裝訂成冊)。 | ||||||
七、備注 | ||||||
①報名單位憑本公告所注明的資料進行報名,報名不表明上述資料已審查通過,只表明報名單位資料齊全;②投標保證金必須通過投標單位基本賬戶匯入舒城縣招投標局指定的保證金賬戶,不接受現金,未通過基本賬戶匯入的取消投標資格。中標企業按舒監發【2011】3號文要求,合同簽訂同時投標保證金轉為廉政保證金。③工程往來款全部通過投標單位提供投標保證金時使用的基本賬戶,不與項目部直接發生經濟聯系。④業主有權對部分主材實行市場詢價。(注:1.本項目設投標誠信保證金人民幣壹仟萬元整,繳納時間另行通知;2.如該招標公告報名截止時間不滿3個投標企業報名招標方式將轉為競爭性談判) 舒城縣招投標監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