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公開有利于促進供水企業監管,促進其管理和服務提升,但究竟該如何進行成本公開?中國水網就此特別采訪了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他認為,成本公開不是一味公開成本細節,更重要的是公開政府、企業和百姓的責任關系。同時應借水價成本公開的機會,在未來形成一套基于行業的績效管理辦法。
供水價格并不等于供水成本
對于城市供水和污水處理這種公共服務而言,價格與成本有必然的聯系,但是供水價格并不等于供水成本。
供水服務是一種不完全公共服務,政府是供水服務的責任主體,供水企業被政府委托幫助完成其服務責任,自來水用戶是供水服務的享用者。按照供水服務的市場化原則,水價應該覆蓋全部成本。按照誰受益誰支付的原則,用水的民眾是水價的承擔者,政府出于政治、民生等目的考量,如果想保持較低的水價,則需要對供水企業的差額進行補貼。
傅濤介紹,企業的每一分投入,不論是以貸款還是股本投資等方式,最終都會計入價格并轉嫁給百姓,只有政府財政補貼才能平衡公眾支付的水價。因此,成本公開不是一味公開成本細節,更重要的是公開政府、企業和百姓的責任關系。
應借機建立供水績效評價體系
水業改革歷史遺留問題增加了成本公開的難度。我國的供水行業,從傳統的國有事業單位,到國有企業,再到現在的外資、合資、民營企業、國有股份公司等各種形式的多元化發展,改革過程中必須面對已經形成了的一系列錯綜復雜的歷史問題。這其中有政府的責任,也有企業的責任,歷史上的孰是孰非已經很難區分。這增加了成本監審和價格管理的難度。
我國目前只能在企業個體的層面上對企業成本進行監管,缺乏一套有效的整體績效評價系統,來統計測算整個行業平均成本。當然,由于各地的發展水平不同,一些因素以政府關聯的因素難以進行統一比較,企業不愿意進行全面公開。
盡管存在一定的地區特殊性,但供水領域的大部分環節都是可以進行科學的統計分析和評估的。我們不能把歷史欠賬全部攤給公眾,而應借水價成本公開的機會,在未來的一段時間里,充分收集、統計和歸納數據,形成一套基于行業的績效管理辦法。它衡量的是在一定服務水平、一定范圍、一定產出之下的合理成本。
建立相對完善的評價體系,無疑將成為政府成本監管、識別合理價格的有力工具,進而科學引導行業向正確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