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發布《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輕型汽車》(HJ 2532-2013代替HJ/T182-2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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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輕型汽車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保護環境質量,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對輕型汽車的污染物排放、燃料消耗量、車內噪聲、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質、車身涂裝、可回收利用性和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本標準對《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輕型汽車》(HJ/T 182-2005)的技術內容進行了修訂。本標準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環保部發布《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輕型汽車》( HJ 2532-2013代替HJ/T182-2005 2014-03-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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