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號,財政部印發78號文-《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該目錄對共、伴生壙產資源、廢渣廢水及廢氣、再生資源、農林剩余物、資源綜合利用勞務五大類41小類的資源利用所對應的增值稅退稅比例做了明確規定。自7月1號執行。
目錄對環保各子板塊規定不一,影響有異:
此次優惠目錄跟財政部2011年115號文相比,有一定的調整。1)增值稅退稅從無到有的有工業危廢的資源化(原來無,現退30%)、脫硫脫硝(原來無,現退70%);2)退稅比例維持不變的有垃圾焚燒發電、余熱發電以及生物質發電和供熱(保持100%退稅);3)退稅比例降低的有廢舊電器電子的循環利用(原來退50%,現30%)、污水處理(原來免征,現退70%)、工業廢氣資源化(原來退100%,現退70%)。
環境服務“免稅時代”終結,對污水處理影響負面:
此次調整影響最大的是污水處理勞務開證30%的增值稅,而過往是免稅的。
由于污水處理目前主要采取BOT 或TOT 模式,政府對處理費都有限價, 本身投資回報率就比較有限(8%-12%),而中水回用還未能有效執行,因此我們認為對污水處理按照資源化綜合利用征收增值稅是一種錯殺,若不能有效的將此成本轉嫁到客戶(至少需提升處理費0.1元/噸),將對行業的良性發展構成影響。
利好工業危廢及脫硫脫硝子板塊:
此次調整對工業危廢及脫硫脫硝的盈利有正面影響,相應標的包括東江環保(002672.SZ)、新宇國際(8068.HK)、永清環保(300187.SZ)、中電遠達(600292.SH)等。
三季度投資組合:天保重裝、桑德環境、高能環境、三聚環保、格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