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出臺。《方案》明確,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要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皖北地下水污染趨勢得到遏制,水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確保引江濟淮輸水線路水質安全。到203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方案》要求,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十小”企業;到2017年,劃定并公布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目前存在的225條城市黑臭水體,城市和縣城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4300個,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別下降35%、30%以上。
安徽省政府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自2016年起,對水質不達標的區域,安徽省環保廳將實施掛牌督辦,必要時采取區域限批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