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印發了中國人居環境獎評價指標體系,從多個方面對申報城市提出量化硬性要求。基本指標體系分為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和指標標準四個部分。居住環境、生態環境、社會和諧、公共安全、經濟發展和資源節約為六個一級指標。其中在生態環保方面有多項要求。
體系中規定,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水質要符合衛生防疫部門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檢測。城市建成區要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污水收集管網配套完善,城市污水處理率≥95%,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90%,其他城市≥70%。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率100%,建成區內無黑臭水體。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其他城市≥10%。同時需要編制完成科學、可實施的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且建成區內有一定片區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體系對城市空氣質量和生活垃圾處理提出硬性要求。AQI≤100的天數占全年天數比例≥80%,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低于本地區平均水平10%。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PM2.5)濃度顯著下降,符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要求,城市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公廁擁有量≥3.5座/平方公里。
在城市生態方面,體系要求建成區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濕地等生態敏感區域得到有效保護,制定并實施長效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計劃,修復城市中被破壞的山體、河流、植被,修復和再利用城市廢棄地,優化城市綠地系統等生態空間布局,生態修復效果顯著。同時,需要制定《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和實施措施,并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圍的生物物種資源普查。
城市綠化方面,體系則明確進行了量化要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0%,綠地率≥3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2㎡,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90%,林蔭路推廣率≥70%。
體系還設置了綜合否定項,即近2年內發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壞生態環境、違法建設等事故,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城市,實行一票否決。此外,申報城市需提供四項不同類別的實踐案例,并且需已被命名為“國家節水型城市”和“國家園林城市;已被命名為“國家衛生城市”和“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則為重要參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