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市環保局在6月5日世界環境日當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發布該市上半年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最受人關注的沭陽縣一家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案于今年2月2日被依法處罰。
據了解,宿遷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在對沭陽凌志水務有限公司監督性監測時發現,該公司廢水總排口COD、總磷超標排放。
2015年9月30日,宿遷市環保局向該公司送達監督性監測報告;10月27日,市環保局向該公司下達排污核定與排污費繳納決定書;11月2日,該公司向市環保局遞交復核申請;11月20日,市環保局對該公司復核申請進行書面答復并下達排污核定與排污費征收復核決定書。
2016年1月18日,宿遷市環保局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告知該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該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該公司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提出聽證申請。
依據相關規定,今年2月2日,宿遷市環保局對該公司作出處罰,罰款人民幣164578元。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的有關規定,責令該公司停止超標排放行為,限期一個月內整改到位。
宿遷市環保局副局長翁萬里介紹,污水處理廠作為環;A設施,是改善地區水環境質量的重要保障,同時污水處理廠也是重大的污染源,更是環保執法監管的重點,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更要被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