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1月3日訊(記者陶常寧)近日,《湖北省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公布,該辦法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餐廚垃圾在投放、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不得與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不得排入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設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庫等公共水域,不能隨意傾倒、拋撒,不允許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不得直接使用喂豬。武漢市作為全國最早的33個試點城市之一,目前餐廚垃圾處理已基本實現全覆蓋。
據了解,2013年6月,武漢市人民政府印發《武漢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對餐廚廢棄物管理從收運、處置和違規行為處罰上均予以明確,標志著我市正式啟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2018年7月,我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項目通過國家驗收。
市城管執法委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我市一直在不斷提升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能力,每月對各餐飲單位和收運單位的收運臺賬、聯單資料、收運質量等進行檢查;每月對各區此項工作排名,通報問題,強化整改,提升規范管理水平。
2019年,市城管執法委研究還出臺了《關于餐廚廢棄物分類減量的通知》,從源頭分類減量,要求產生單位在餐廚廢棄物收運前剔除收集容器中的雜物雜質,推動廢棄物產生量較大的餐飲單位安裝三相分離裝置,有效濾出10%-20%的水分。目前,全市餐廚垃圾末端的日處置量穩定在900噸以下,和之前相比,日減量超過10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