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青海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的通知
省級各相關部門、單位,各市(州)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補齊城鎮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0月21日
青海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是重要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將黨中央加強生態保護和系統治理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提標升檔城鎮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補齊我省城鎮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解決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0〕1234號)要求,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青海省城市污水提質增效三年行動(2019-2021年)》(青建城〔2019〕291號)和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青海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青水節〔2019〕156號)等,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奮力推進“一優兩高”戰略,將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抓手,提升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大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配套建設和改造力度,促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完善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以黃河流域城鎮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為重點,特別是黃河干流、湟水流域及青海湖、三江源地區,有力有序有效補齊設施短板,集中力量提質量增效率。
(二)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立足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生態環境條件,結合“一群兩區多點”城鎮化發展新格局,按照宜廠則廠、宜站則站的原則,分地區差異化推進建設。
(三)科技創新,試點示范。推進適合高寒缺氧地區小型生活污水處理工藝、設備研發,開展試點示范,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做法。推廣運用新技術對管網錯接、混接、管網破損、管網滲漏等進行重點排查。
(四)多措并舉,提質增效。更加注重治理的系統性、精準性,通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提標改造、循環利用等有效措施,提升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提高整體治理水平。
三、發展目標
到2023年,力爭達到以下目標:
——西寧市污水智能化處理水平明顯提升;
——縣城(縣級市)及以上城市設施能力基本滿足生活污水處理需求,處理效率和排放標準大幅提升;
——污水管網覆蓋面進一步擴大,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顯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網混錯接改造更新取得顯著成效;
——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和資源化利用率進一步提高,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升。
四、重點任務
(一)因地制宜,加快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城市設施重點抓提質增效,以大型化、智能化為主,優化布局,合理調配處理能力,提升整體效率?h城設施重點抓提標擴能,以滿足居民高品質生活需要為主,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和處理效果。建制鎮設施重點抓填平補齊,以小型化、適用化為主,污水日產生量在600噸以上的建制鎮建設污水處理廠,污水日產生量在350-600噸左右的建設小型一體化污水處理站。(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州政府落實)
(二)廠網協調,加大力度完善城鎮污水管網。新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必須合理規劃建設服務片區的污水收集管網,并統籌考慮城鎮化發展格局,與城鎮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建設。中央預算內資金不再支持收集管網不配套的污水處理廠新改擴建項目。加快拓展管網建設覆蓋面,城市和縣城實施混錯接、漏接、老舊破損管網及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結合老舊小區和市政道路改造,加快支管網、出戶管網建設,著力消除老舊城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的污水管網空白區。積極推進重點建制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城鎮管網盡可能向周邊農村牧區延伸,收納農(牧)家樂、民宿、水廁污水。(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州政府落實)
(三)節約用水,積極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加快推進城市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在生態景觀、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和建筑施工等領域優先使用再生水。在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等工業集聚區,結合工業企業用水需求,擴大中水回用設施規模,建設再生水管網,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州政府落實)
(四)泥水并重,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在污泥濃縮、調理和脫水等減量化處理基礎上,根據污泥產生量和泥質,按照“集散結合、適當集中”的原則,選擇適宜的污泥處置技術路線,加快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污泥處理處置設施要納入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縣級及以上城市全面推進設施能力建設,縣城和建制鎮可統籌考慮集中處置。限制未經脫水處理達標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西寧市、海東市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在具備垃圾焚燒發電、水泥窯處理設施的地區,協同處理污泥,統籌推進污泥減量化、穩定化。積極拓寬污泥資源化利用渠道,鼓勵采用厭氧消化、好氧發酵等方式處理污泥,經無害化方式處理后,用于沙地荒地治理、園林綠化、土壤改良、苗木撫育、生態修復等領域,實現“變廢為寶”。(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州政府落實)
(五)科學管理,有序推動信息系統建設。開展生活污水收集管網摸底排查,西寧、海東市依法有序建立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并定期更新。西寧市率先構建城市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智能化管理平臺,利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手段,逐步實現遠程監控、信息采集、系統智能調度、事故智慧預警等功能,為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污染防治提供輔助決策。(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州政府落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省級統籌、市州協調、縣(市)落實的工作協調機制,按職責細化工作舉措,解決項目建設中的重難點問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生活污水設施建設。市縣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主體責任,加強項目謀劃和儲備,制定滾動項目清單和年度計劃,有序推進污水處理項目落地實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要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資金跟著項目走”。將污水處理設施用地納入當地的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并做好相關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在符合相關規劃的前提下,保障項目用地需求。省級各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抗疫特別國債支持,各級財政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在中期財政規劃、年度計劃中安排建設資金,保障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各地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三)拓寬融資渠道。建立以中央資金支持為主、地方財政投入為輔、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攻堅推進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規范有序推廣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運營,推廣區域內不同盈利水平項目打包建設運營,充分發揮專業化、規;ㄔO和運營優勢。鼓勵通過中長期信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募集項目建設資金。積極推進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探索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擔保。
(四)完善收費政策。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按照補償污水處理和運行成本的原則,合理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并根據水污染防治目標要求,考慮污水排放標準提升和污泥無害化處置等成本合理增加因素動態調整,加大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盡快實現應收盡收,對收費不足以維持設施正常運營的,納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予以適當補助。推廣按照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等支付運營服務費。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污水處理服務費水平。
(五)強化運維管理。做好污水收集處理、資源化利用和污泥處理處置全過程監管能力建設。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制度,對設施運營實行日常督查、年終考核,將監督考核結果作為支付政府購買服務的重要依據。積極推廣“廠網一體化”,落實建設管養實施主體,建立常態化建設管養機制。鼓勵以州或縣為單位,引入實力強、水平高、信譽好的第三方專業污染治理企業,良莠搭配、整體打包,對區域設施進行專業運維管理。完善公眾參與機制,發揮輿論監管、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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