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了《上海市污水處理系統及污泥處理處置規劃(2017-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按照上海高質量、高水平發展和城市精細化管理的總體要求,至2035年,全面實現城鄉污水管網全覆蓋、點源污染全收集全處理、面源污染綜合治理、水泥氣同治,構建符合超大型城市特點和規律的標準領先、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環境友好、智慧高效的水環境治理體系。《規劃》提出了“5010”的總體布局,即規劃建設50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含初期雨水處理廠)、10座污泥處理廠。
相對于各規劃提出的要求,上海市的污泥處理處置還存在不少問題:處理處置總量大、增長快;規劃實施滯后、泥水氣不同步;投資薄弱、工程設施短缺;路線不暢、處置方式單一,不可持續;設備多樣、設備選型模糊;系統復雜、運行達標困難等等。另外,管網污泥(也稱為通溝污泥)的處理處置隨著管網養護標準的提高,也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