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曲一公司露天堆放污泥 舉報人獲獎勵一千元
太原日報
2022-11-22 07:40山西太原日報官方帳號,優質社會領域創作者
關注
11月16日,省生態環境廳公布2022年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典型案例,我市一案例入選。并且,因舉報陽曲縣一公司露天堆放污泥,舉報人獲獎勵1000元。
5月19日,市生態環境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陽曲縣蒲子村有一復合肥廠,院內堆放大量污泥,氣味嗆人。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檢查。經查,被舉報企業未辦理處置污泥的相關環保手續,擅自露天堆放大量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未采取防臭措施,直接露天發酵,現場散發異味。
由于建設單位生活污泥處置項目未批先建,未辦理環評手續,并且露天堆放污泥未采取防臭措施,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責令該企業停止建設,立即改正,并處以罰款。根據《太原市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市生態環境局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
《太原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對實名舉報發生在太原境內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舉報人,將給予1000元至10000元的現金獎勵。記者 任曉明 太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