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會議于2023年4月7日上午以通訊表決的形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10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10人。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通過認真審議,采取記名投票方式逐項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于實施黃家湖污水處理廠分布式光伏項目的議案
1、項目背景
我國已于2020年提出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發展并使用綠色清潔能源是實現“碳減排”的重要方式之一。鑒于公司所屬污水處理板塊用電需求量大,推動公司用能結構清潔化轉變,提升光伏發電占比,符合國家碳排放政策導向。
實施黃家湖污水處理廠分布式光伏項目(以下簡稱“黃家湖光伏項目”),一方面可以優化污水處理廠用電來源,提升清潔用能占比,降低用電成本;另一方面通過探索污水處理資源與綠色產業布局的協同發展模式,為未來在公司所屬各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廠推廣綠色清潔能源奠定基礎,具有良好的經濟與社會效益。
本項目擬選址在公司子公司武漢城市排水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排水公司”)所屬黃家湖污水處理廠,通過利用污水處理廠屋頂、池面等空間資源部署光伏組件。鑒于武漢市太陽能資源屬我國Ⅲ類資源豐富地區,黃家湖污水處理廠具備安裝光伏組件的屋頂及池面閑置空間,項目發電可直接用于污水處理廠生產用能,且公司已有北湖污水處理廠光伏項目的實施經驗,本項目實施條件完備、可行性強。
2、項目實施方案
(1)項目建設內容
本項目擬在黃家湖污水處理廠三期范圍內實施,分別在廠區內現有建筑物(鼓風機房、加藥間等)屋頂建設屋面光伏;在現有構筑物(二沉池、生物池等)上空建設預應力柔性支架光伏。相關項目用地采取土地租賃方式并向排水公司支付場地租賃費17萬元/年。項目總裝機規模約7.56MWp,總占地面積約5.57萬平方米。其中,屋面光伏裝機規模約0.44MWp,占地面積約0.56 萬平方米;預應力柔性支架光伏裝機規模約7.12MWp,占地面積約5.01萬平方米。光伏電站采用10kV接入系統,共3回出線。其中2回接至黃家湖污水處理廠三期配電室旁預制艙內,1回接至黃家湖污水處理廠一二期配電室旁預制艙內。本項目接入點數量及光伏電站最終規模以供電公司批復的光伏電站上網工程接入系統報告為準。
本項目實施后,將向黃家湖污水處理廠進行供電,并按照折扣價格收取電費,通過電費打折,該廠每年可減少電費支出約23萬元。
(2)項目投資及資金籌措
經測算,本項目建設總投資約5,092萬元,其中建設投資約5,029萬元,建設期利息約63萬元。項目擬使用自有資金約1,006萬元,銀行貸款約4,023萬元。項目擬由公司綠色產業分公司具體實施。
3、項目收益預測
本項目經營期為20年,預計可實現收入約11,888萬元,成本約9,358萬元,凈利潤約1,384萬元,項目資本金所得稅后內部收益率為6.18%,投資回收期16.31年。
4、風險與防范
(1)若黃家湖污水處理廠生產用電出現波動,則可能導致本項目光伏發電的自發自用率下降,導致收入下滑。
應對措施:在項目開發時須深入調研黃家湖污水廠在太陽能發電時段的用電負荷情況,在電站容量設計上保證以自發自用為主,少量余電上網,保證項目投資的合理性,確保項目的收益。
(2)供電價格受國家政策管控,若未來國家為支持產業發展進一步下調供電價格,則可能導致本項目收入較預期下降。
應對措施:電費下降所帶來的風險是國家政策性風險,將通過壓縮經營成本抵銷電價下降的影響。
(10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