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告
股票代碼:603817 股票簡稱:海峽環保 公告編號:2023-017
轉債代碼:113532 轉債簡稱:海環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6元(含稅)。
●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 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占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比例為20.23%,低于30%,主要原因是為保障公司持續穩健發展以及全體股東長遠利益,在充分考慮公司所處行業情況及特點、所處階段、資金需求及業務發展等方面,公司需積累適當的留存收益,以滿足項目建設、市場開拓以及日常經營周轉需要。
一、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人民幣774,841,012.87元。經董事會決議,公司2022年年度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分配利潤。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6元(含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534,347,495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29,923,459.72元(含稅)。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比例為20.23%。
在本方案審議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發生可轉債轉股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二、本年度現金分紅比例低于30%的情況說明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47,940,716.31元,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774,841,012.87元,公司擬分配的現金紅利總額為29,923,459.72元,占本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比例低于30%,具體原因分項說明如下:
(一)公司所處行業情況及特點
公司主要從事污水處理業務,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負責污水處理設施的投資、運營、管理及維護。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業分類結果》,公司所處行業屬于“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大類下的“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碼:D4620)。該行業具有周期性、區域性等特點,發展受地域、資金、技術等因素影響,取得包括特許經營權等在內的政府批準及授權是從事相關業務的重要前提條件。
(二)公司發展階段及自身經營模式
公司立足于區域環境治理的需求,通過自主投資運營、BOT、TOT、PPP、BOO、OM等多種經營模式延展業務邊界,已形成多項產業疊加、多種模式并舉、多條門路增收的發展格局,著力發展成為“國內領先的區域環境綜合服務提供商”。目前,公司正處于由優勢區域向外逐步拓展業務階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資金需求
1.盈利水平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044,667,557.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7.43%;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47,940,716.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1%。
2.資金需求
公司目前處于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安排。2023年,公司將繼續堅持穩健的投資策略,積極搜尋、篩選、調研優質項目,加大投并購力度,優化產業布局;同時,加快推進“漳浦縣綏安工業區大南坂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工程BOT項目”、“福州市晉安區連江北城市管理綜合體PPP項目”及福建區域內存量項目改擴建工程的建設進度,確保項目盡快投產達效。
經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戰略規劃、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確定需要一定的留存收益來保障經營和發展,同時將合理采用銀行借款等融資渠道增強企業資金實力,以增強公司抵御經濟波動以及外部運營環境變化風險的能力,助力公司高質量發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潤的主要用途
公司注重經營利潤在經營發展與回報股東之間的合理平衡,本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潤將結轉至下一年度,用于滿足市場開拓、項目建設以及日常經營周轉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經營和增長潛力,更好地回報股東、回報社會。
三、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并同意將該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東回報規劃。
(二)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公司2022年年利潤分配方案與公司所處發展階段及實際資金需求相吻合,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現金分紅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來三年(2020—2022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相關規定。公司是基于可持續發展及保障股東合理回報考量,結合項目建設以及業務版圖擴大的需要,擬定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并將留存的未分配利潤用于項目建設、市場開拓及滿足營運需求。這不僅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紅政策的持續性和穩定性,也有利于維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長遠利益。我們同意公司擬定的《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并同意將本方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來三年(2020-2022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規定。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綜合考慮公司所處階段、資金需求及未來經營計劃等各種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續穩定發展以及股東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根據所處行業和當前實際經營情況,留存的未分配利潤將主要用于滿足項目建設、市場開拓以及日常經營周轉需要,為公司持續穩健發展提供資金保障,更好地回報股東。監事會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四、相關風險提示
(一)現金分紅對公司每股收益、現金流狀況、生產經營的影響分析
本次利潤分配是綜合考慮公司所處行業特點、自身發展階段及日常經營與在建、擬建項目的資金需求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不會對公司經營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
(二)其他風險說明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五、其他事項
公司將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路演中心網絡平臺以網絡互動的形式召開2022年度業績暨現金分紅說明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2年度業績暨現金分紅說明會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碼:603817 股票簡稱:海峽環保 公告編號:2023-020
轉債代碼:113532 轉債簡稱:海環轉債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
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 募集資金金額及到位時間
1、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18﹞2095號)核準,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總額人民幣460,000,000.00元(460萬張),發行價格為每張人民幣10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60,000,000.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7,985,851.87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452,014,148.13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19年4月9日全部到位,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出具的XYZH/2019FZA10236號《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購資金實收情況驗證報告》驗證。
2、2022年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501號”)核準,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84,158,415股,每股發行價格人民幣6.06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509,999,994.9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7,296,375.88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502,703,619.02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的XYZH/2022XMAA10155號《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驗資報告》驗證。
(二) 募集資金本年度使用金額及年末余額
1、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使用募集資金404,385,932.48 元,其中:2019年4月9日之前,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項目(以下簡稱:“可轉債募投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人民幣369,802,579.79元,此部分預先投入資金已以募集資金254,755,500.00元置換;支付其他發行費用2,133,237.12元;2019年4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資金合計147,497,195.3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人民幣53,826,045.44元。
2、2022年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使用募集資金139,196,633.74元,其中:2022年6月23日之前,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項目(以下簡稱:“非公開募投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人民幣19,071,898.07元,此部分預先投入資金已以募集資金18,991,258.07元置換;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資金合計118,402,276.92元;支付其他發行費用1,803,098.75元。同時,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支出250,000,000.00元,到期轉回8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本金余額17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人民幣196,891,721.84元。
二、 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 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了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及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于2014年11月制定了《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于2020年4月進行了修訂。公司一直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對募集資金進行管理。
1、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根據《管理辦法》,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使用專戶。 2019年4月25日,公司和保薦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晉安支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楊橋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分行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別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該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協議履行情況良好。
2、2022年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根據《管理辦法》,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使用專戶。 2022年7月6日,公司和保薦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楊橋支行分別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該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協議履行情況良好。
(二)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1、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具體存放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上述銀行專項賬戶僅用于本公司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正式注銷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募集資金賬戶。
2、2022年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具體存放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三、 報告期內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詳見附表1、附表2。
四、 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五、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本公司募集資金本年度不存在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六、 用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產品情況
本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不存在閑置資金投資產品的情況,韭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存在將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形。具體如下:
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含前述投資的收益進行再投資的相關金額)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實際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25,000.00萬元投資定期存單、結構性存款等現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贖回8,000.00萬元,實現現金管理收益59.77萬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現金管理本金金額尚余17,000.00萬元,明細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七、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以及中國證監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規定使用募集資金,并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履行相關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可轉換公司債券)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1:募集資金總額系根據股票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計算得出,未扣除保薦及承銷費用及其他發行費用。
注2:《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的各項目募集資金擬投入資金與實際投入各項目的募集資金凈額存在差異,主要原因系募集說明書中分配的各項目募集資金未扣除發行費用,且本公司董事會可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上述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順序和金額進行適當調整。
附表2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非公開發行股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1:募集資金總額系根據股票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計算得出,未扣除保薦及承銷費用及其他發行費用。
股票代碼:603817 股票簡稱:海峽環保 公告編號:2023-024
轉債代碼:113532 轉債簡稱:海環轉債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2年度業績
暨現金分紅說明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 會議召開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路演中心(網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 投資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或通過公司郵箱fjhxhb@fjhxhb.com進行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發布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為便于廣大投資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公司計劃于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舉行2022年度業績暨現金分紅說明會,就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
一、 說明會類型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以網絡互動形式召開,公司將針對2022年度經營成果及財務指標的具體情況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交流和溝通,在信息披露允許的范圍內就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二、 說明會召開的時間、地點
(一) 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
(二) 會議召開地點: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三、 參加人員
總裁:卓賢文
董事會秘書:林志軍
財務總監:陳拓
獨立董事:沐昌茵
四、 投資者參加方式
(一)投資者可在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通過互聯網登錄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線參與本次業績說明會,公司將及時回答投資者的提問。
(二)投資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據活動時間,選中本次活動或通過公司郵箱fjhxhb@fjhxhb.com向公司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五、聯系人及咨詢辦法
聯系部門: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591-83626529
聯系郵箱:fjhxhb@fjhxhb.com
六、其他事項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召開后,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資者說明會的召開情況及主要內容。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碼:603817 股票簡稱:海峽環保 公告編號:2023-018
轉債代碼:113532 轉債簡稱:海環轉債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相關通知的規定進行的調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
一、 本次變更會計政策的概述
(一) 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及執行時間
1.財政部發布的《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4號〉的通知》(財會〔2021〕1號)規定了“關于社會資本方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合同的會計處理”和“關于基準利率改革導致相關合同現金流量的確定基礎發生變更的會計處理”的內容,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財政部發布的《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通知〉》(財會〔2022〕31號)規定了“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的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及“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的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 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4號》及《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除以上會計政策變更外,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及影響
(一) 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1.《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4號》
(1)社會資本方提供建造服務(含建設和改擴建,下同)或發包給其他方等,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確定其身份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并進行會計處理,確認合同資產。
(2)社會資本方根據PPP項目合同約定,提供多項服務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規定,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將交易價格按照各項履約義務的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分攤至各項履約義務。
(3)在PPP項目資產的建造過程中發生的借款費用,社會資本方應當按照
《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對于確認為無形資產的部分,社會資本方在相關借款費用滿足資本化條件時,應當將其予以資本化,并在PPP項目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結轉至無形資產。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費用,社會資本方均應予以費用化。
(4)社會資本方根據PPP項目合同,在項目運營期間,滿足有權收取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條件的,應當在社會資本方擁有收取該對價的權利(該權利僅取決于時間流逝的因素)時確認為金融資產,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社會資本方應當在PPP項目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將相關PPP項目資產的對價金額或確認的建造收入金額,超過有權收取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差額,確認為無形資產。
(5)對于社會資本方將相關PPP項目資產的對價金額或確認的建造收入金額確認為無形資產的部分,在相關建造期間確認的合同資產應當在資產負債表“無形資產”項目中列報;對于其他在建造期間確認的合同資產,應當根據其預計是否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變現,在資產負債表“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列報。
(6)對于社會資本方將相關PPP項目資產的對價金額或確認的建造收入金額確認為無形資產的部分,相關建造期間發生的建造支出應當作為投資活動現金流量進行列示。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社會資本方在PPP項目建造期間發生的建造支出,應當作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進行列示。社會資本方應當將PPP項目建造期間發生的重大建造支出的現金流量信息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
2.《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
(1)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
對于不是企業合并、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且初始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導致產生等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單項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初始確認租賃負債并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租賃交易,以及因固定資產等存在棄置義務而確認預計負債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簡稱適用本解釋的單項交易),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十一條(二)、第十三條關于豁免初始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規定。企業對該交易因資產和負債的初始確認所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等有關規定,在交易發生時分別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
(2)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
對于企業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支出按照稅收政策相關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應當在確認應付股利時,確認與股利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并按照與過去產生可供分配利潤的交易或事項時所采用的會計處理相一致的方式,將股利的所得稅影響計入當期損益或所有者權益項目(含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對于所分配的利潤來源于以前產生損益的交易或事項,該股利的所得稅影響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對于所分配的利潤來源于以前確認在所有者權益中的交易或事項,該股利的所得稅影響應當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
(3)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
企業修改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使其成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業應當按照所授予權益工具當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將已取得的服務計入資本公積,同時終止確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確認的負債,兩者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上述規定同樣適用于修改發生在等待期結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長或縮短了等待期,企業應當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進行上述會計處理(無需考慮不利修改的有關會計處理規定)。如果企業取消一項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項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權益工具日認定其是用來替代已取消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滿足可行權條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適用本解釋的上述規定。
(二) 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通知的規定和要求進行的變更,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的意見
(一)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鄭麗惠、沐昌茵、溫長煌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獨立董事認為:經核查,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依據財政部新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及格式要求實施,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實際情況。本次變更會計政策后,公司財務報表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利益。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二)公司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相應變更,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廣大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4月25日
公司代碼:603817 公司簡稱:海峽環保
轉債代碼:113532 轉債簡稱:海環轉債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報告摘要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http://www.sse.com.cn/網站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3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4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5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人民幣774,841,012.87元。公司2022年年度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分配利潤。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6元(含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534,347,495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29,923,459.72元(含稅)。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比例為20.23%。在本方案審議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發生可轉債轉股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1 公司簡介
2 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
(一)行業分類
公司主要從事污水處理業務,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負責污水處理設施的投資、運營、管理及維護。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業分類結果》,公司所處行業屬于“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大類下的“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碼:D4620)。
(二)行業產業鏈
污水處理上游主要包括各類污水處理設備、污水排放管網、污水處理藥劑、水質監測設備以及污泥處理設備的生產制造;中游主要是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以及運營;下游是污水處理末端市場,主要是指中水回用、污泥處理以及污水排放等后續環節。
(三)行業特點
1.周期性
基礎民生行業需求穩定,對經濟周期波動的敏感性相對較低,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礎性生產資料價格的波動性影響較小,其主要周期性體現為投資建設的周期性。污水處理設施作為某一地區的基礎設施,其建設規模要滿足該地區一定時期的需要,適當超前建設。當地區經濟發展和人口增長達到一定水平,其污水處理能力出現飽和跡象時,通常會按照遠期規劃目標(一般為10年-20年)對現有產能進行改擴建或是建設新的污水處理設施。
2.區域性
行業區域性較為明顯。因管網具有不可移動性及不可替代性,污水處理企業只能在其污水收集管網覆蓋的范圍內開展業務。因而一個城市排水業務發展受制于該城市城區及城市規劃發展區域。
(四)行業準入及壁壘
1.政府授權
水環境治理作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依法實施特許經營。對于想進入該行業的企業而言,取得包括特許經營權等在內的政府批準及授權是從事相關業務的重要前提條件,而特許經營授權通常有排他性和長期性的特點,因此行業具有明顯的區域專營性,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他潛在市場競爭者進入的難度。
2.地域壁壘
行業發展受所在區域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經濟發展狀況影響。排水設施與服務轄區一旦確定,投資運營商在服務轄區市場上的經營與占有率便具有支配性,因此該行業長期以來都具有顯著的地區壟斷性。被授予污水處理等排他性特許經營權的企業在當地具有突出優勢,對于擬跨地區競爭者而言具有較大的準入難度。
3.資金壁壘
作為高度資本密集型行業,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服務結算價格受到政策管制,處理量也難以短時間內有較大幅度的提升,造成此類項目投資回收期較長。對于擬進入該行業的企業有較大的資金壁壘及融資能力要求。
4.技術壁壘
污水處理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其技術范圍涉及工程建設、材料學、微生物學、化學、物理學和工業自動化等多個專業領域。隨著我國對于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監管不斷趨嚴,各地政府及其下屬部門都極為看重水處理企業既往業績及技術實力,過硬的技術經驗成為了水處理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門檻。水處理企業必須具有同類或同性質的水處理項目的成功服務經驗、具備一流的專業人才隊伍、擁有先進的水處理技術,才有機會獲得優質的新項目。
(五)行業發展現狀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2021年城鄉建設統計年鑒》顯示,2021年全國城市污水排放量為625.08億噸,污水年處理量為611.89億噸,污水處理率97.89%。全年全國城市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為2,078.76億元。截至2021年末,全國城市共有污水處理廠2,827座,污水處理能力20,767萬噸/日。2021年全國縣城污水排放量為109.31億噸,污水年處理量為105.06億噸,污水處理率96.11%。全國縣城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為560.91億元。截至2021年末,全國縣城污水處理廠數為1,765座,污水處理能力3,979萬噸/日。
(六)報告期內公司從事的業務情況
1.水處理業務
水處理業務覆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工業廢水治理、村鎮農污治理、垃圾滲瀝液處理,采用自主投資、BOT、TOT、PPP、BOO、OM模式運作,項目主要分布于福建省、江蘇省、山東省、安徽省。公司投資運營30座污水處理設施及3個村鎮農污治理項目,設計處理能力約為199.51萬噸/日,已投運產能約為132.18萬噸/日。公司承接的污水處理設施接收來自泵站或調節池收集的各類污水,通過格柵、沉砂池等設備設施進行一級處理,去除污水中的較大懸浮物和固體廢棄物;通過微生物新陳代謝及沉淀分離實現二級處理,降解大部分污染物并沉淀活性污泥;后經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濾池、膜技術等深度處理工藝,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出水中的污染物并最終達標排放。對于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公司通過自建設施及外運處置相結合的方式對其進行減量化、無害化處理,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環境污染。
(二)固廢業務
公司固廢業務覆蓋固廢產業鏈的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采用自主投資、PPP模式運作。公司投資的渣土及建筑垃圾處置項目,主要收納來城市舊城改造中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經分揀、破碎、篩分,形成再生骨料,制成透水磚、河道護坡磚等綠色再生建材產品或是用作地面鋪設的基礎材料,實現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公司投資的垃圾收轉運項目、廚余垃圾處置項目、大件垃圾處置項目、危險廢棄物處置項目、生活垃圾焚燒協同處置項目通過對收納的各類城市固體廢物根據其特性有針對性地采用物理、化學、生物等工藝方法實現固體廢物減量化、無害化。
(三)綜合技術服務
綜合技術服務涉及智慧運營、環境監測等領域。公司整合國內、業內優勢資源,組建科技型技術服務企業,培育輕資產發展引擎,對外輸出環保設備系統集成和智慧水務系統技術服務;自主投資成立專業環境監測機構,為公司及其他檢測需求企業提供“水和廢水”、“固體廢物”、“土壤和沉積物”、“環境空氣和廢氣”、“水處理劑”、“噪聲檢測”六大領域檢測服務。
3 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1 近3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 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 股東情況
4.1 報告期末及年報披露前一個月末的普通股股東總數、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和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總數及前 10 名股東情況
單位: 股
4.2 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3 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4 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 名股東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 公司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報告期內債券的付息兌付情況
報告期內信用評級機構對公司或債券作出的信用評級結果調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第三節 重要事項
1 公司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披露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的重大變化,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對公司經營情況有重大影響和預計未來會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04,466.7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7.43%;實現利潤總額17,493.69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80%;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14,794.07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1%;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3,357.53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4.80%。
2 公司年度報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情形的,應當披露導致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適用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