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河流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重要的經濟地帶,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近年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治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部分工業園區仍存在管網質量不高、收集處理效能較低、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等問題。工業園區水污染問題已成為制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因素。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沿黃河省(區)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沿黃河省(區)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全力支撐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沿黃河省(區)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工作。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要求沿黃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穩定達標排放,嚴控工業廢水未經處理或未有效處理直接排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
2022年9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黃河生態保護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要求推進沿黃省區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到2025年,沿黃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穩定達標排放。
2023年7月,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在國新辦舉行的“權威部門話開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全面啟動沿黃省(區)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沿黃省(區)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是打好黃河生態保護治理攻堅戰的重要舉措,對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全面謀劃,分步推進
《方案》將沿黃河省(區)國家級工業園區、省級工業園區、地方認定的化工園區以及其他各類園區均納入管理范疇。其中,考慮到化工園區和國家級工業園區經濟規模較大、污染物排放量大,是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方案》提出,2024年年底前,沿黃河省(區)化工園區和國家級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標運行,污水管網質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顯提升。對于其他各類園區,2025年年底前基本實現上述目標即可,體現了穩重求進、穩扎穩打的要求。
系統整治,突出重點
《方案》梳理了工業園區水污染防治的重點環節和主要任務,提出了發現問題、銷號管理、信息更新、打造標桿四項主要任務。
(一)摸清短板弱項,建立問題清單
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動態管理工業園區(化工園區)清單,指導地市生態環境部門和工業園區管理機構全面摸清園區污水收集處理現狀,建立問題清單。
不同省份、不同類型的工業園區,污染物類型、處理方式等存在較大差別,排查時應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進水濃度異常、出水超標為抓手,深入排查污水管網老舊破損、混接錯接,涉水企業違法排污等問題,進一步提升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效能,以化工園區和石油化工、石油煉制企業為重點,推動開展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著力防范環境風險。
(二)實行“一園一策”,加強銷號管理
針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各地市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存在問題的工業園區制定整治方案,實行“一園一策”,明確整治任務和時限要求。
整治方案應科學合理,對于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工業園區,如涉及污水管網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改造工程的,應明確分階段整治任務,有序推進問題整治,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各省可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問題整治驗收標準,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園區,及時予以銷號。
(三)動態信息更新,加強指導幫扶
涉及園區合并、升級、設立或撤銷的,以及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的,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及時通過全國水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平臺更新有關信息。
針對技術力量薄弱、專業能力不足的地市和園區,結合生態環境科技幫扶工作和黃河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跟蹤研究安排,加大指導服務力度,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促進園區環境質量改善和企業高質量發展“雙豐收”。
(四)鼓勵先行先試,打造整治標桿
《方案》指出,以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和化工、電鍍、造紙、印染、食品等主要涉水行業所在園區為重點,推動初期雨水、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分質分類處理,加強工業廢水綜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設和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實施化工企業污水“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測”,有效防控環境風險。
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強指導,探索行之有效的工業園區管理模式。通過打造一批優秀案例,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工業園區水環境管理新模式,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改革創新,加強協作
《方案》立足沿黃河省(區)工業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新問題,從流域系統性和整體性出發,以工業園區周邊受納水體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目標,統籌園區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的協同治理,增強各項舉措的關聯性和耦合性。
同時,《方案》提出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協調聯動,做好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與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排污許可等工作銜接,統籌相關部門在污水管網維護改造、園區循環化改造、化工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資金,形成合力,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作者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原標題:《席北斗:黃河流域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