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環保局關于北京恒通信達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武漢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北京恒通信達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武漢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和有關附件均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你公司擬在武漢市新洲區陽邏街陳家沖垃圾填埋場東側建設武漢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新建混料車間、發酵車間、輔料粉碎車間、有機肥車間、倉庫及辦公配套設施。項目采用好氧堆肥工藝處理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建成后可日處理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175噸。項目總用地面積約6666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7590平方米,總投資約2184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315萬元,約占總投資的1.44%。該項目建設符合武漢市總體規劃及相應的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外排各類污染物能夠控制在相關環保要求內,從環境保護角度,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書》中所涉及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及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等進行項目建設。《報告書》可作為項目環保設計及實施環境管理的依據。 二、同意《報告書》提出的評價標準。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需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全面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外排各類污染物全面穩定達標排放。 三、為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應重點做好以下環境保護工作: (一)加強對項目產生各類廢水的治理。項目發酵工序中產生的滲濾液全部回用于堆肥工藝,不得外排。餐飲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并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后通過自建污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網,匯入陽邏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如項目建成后污水不能納入陽邏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則項目不得投入生產。 (二) 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廢氣排放源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廢氣。項目混料、造粒、篩分、烘干工序應采用密閉系統,產生的粉塵經治理后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排氣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惡臭氣體排放,發酵車間和混料車間均應整體采用微負壓系統,外排惡臭氣體經處理后應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要求。食堂應配套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確保油煙排放滿足《飲食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相關要求。用于有機肥料烘干的燃燒爐應采用清潔燃料,外排廢氣應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二類區標準要求。用于污泥運輸的車輛應采用封閉式槽車,減少運輸途中的散落和惡臭氣體釋放。 (三) 加強固體廢物管理。食堂廢油收集后交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生活垃圾應統一收集交城管部門及時清運,不得影響周邊環境。 (四)通過設備選型和合理布局,對破碎機、鼓風機、切割機、振動篩、風機和泵類等設備采取隔聲、消音、減振等噪聲治理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四、根據《報告書》分析評價結果,本項目應設置100米衛生防護距離,在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建設居民住宅、學校、醫院、食品加工等環境敏感建筑。 五、你公司應認真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科學組織生產,加強環境教育與管理,杜絕發生污染事故。加強非正常工況污染物排放和污染事故防范,按規范要求建設柴油油罐消防圍堰,制定詳實的環境事故應急預案,落實責任部門,降低環境污染風險水平。 六、為防治項目產品中重金屬物質對土壤環境質量影響,項目應進一步提高清潔生產水平,降低產品中重金屬物質含量。在滿足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肥料生產有關規定的同時,你公司還應在產品銷售時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農用泥質》(CJ/T309-2009)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 園林綠化用泥質》(GB/T23486-2009)的規定,以及《報告書》提出的要求標注產品的使用方法和適用范圍。 七、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應控制在新洲區環保局下達的指標以內。 八、項目竣工后試生產須報我局同意,試生產期內(不超過3個月)向我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我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九、我局委托市環境監察支隊和新洲區環保局負責項目建設和試運行期間環境監督檢查工作。 本批復自下達之日起有效期5年,若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取的處理工藝或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應重新報批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國家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環保 建設項目 批復 抄送:市發改委,市統計局、農業局,新洲區環保局,市環境監察支隊,湖北君邦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武漢新江城環境事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武漢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1年4月29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