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任丘市聚龍淀整治工程建設項目。
項目概要:任丘市聚龍淀整治工程位于任丘市區西北13km,屬于白洋淀的一部分。建設內容包括:在聚龍淀區域新建長2.81km的隔堤與白洋淀相隔,蓄水區面積2.82km2,千里堤培寬加固長4.93km,拆除重建梁溝泵站1座(包括蓄水及供水泵站兩部分)、改建沽口引閘1座、新建管理站1處。聚龍淀庫容規模為1500萬m³。
二、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本項目工程量較大,施工期較長,施工期為兩年,工程施工過程需進行大量土石方開挖、混凝土拌和等,施工過程使用的施工機械較多,人員活動比較頻繁。施工過程將會對地表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社會環境及人群健康產生一定的影響。
本項目建設完成后對環境影響較小,對當地生態環境還會產生一定的改善作用,建設完成后的不利環境影響主要是管理人員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本項目不良環境影響主要是施工期環境影響,營運期環境影響很小。
1、施工期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施工期環境影響包括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影響。
① 廢氣
施工期物料運輸,土石方開挖、回填,物料堆存放產生揚塵,燃油機械運行產生廢氣。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在道路上灑水抑塵,避免在大風天氣運輸,盡量降低運輸揚塵量;擬開挖段在淀區內,淀內土地較為濕潤,開挖揚塵產生量不大;物料堆用苫布遮蓋,在干燥天氣定期灑水,降低揚塵的產生量;本項目選用合格的機械設備和運輸車輛,盡量降低廢氣的產生量。
② 廢水
施工期廢水包括生產廢水和工人生活廢水。
生產廢水主要是混凝土養護廢水,主要污染物是懸浮物,本項目設置沉降池,養護廢水收集在沉降池內進行沉淀,沉淀后的廢水重復利用,不外排;生活廢水水質簡單,主要用于潑灑地面,抑制揚塵,不外排;因此,本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廢水不會對周圍水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③ 噪聲
施工期各機械設備運行及車輛運輸會產生噪聲,噪聲級較高,對周圍居民的生活會產生一定量的影響。本項目施工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制訂科學的施工計劃,千里堤加寬時禁止夜間施工,其他區域盡量減少夜間施工時間,除此之外,應盡可能避免大量高噪聲設備同時使用,高噪聲設備的施工時間盡量安排在日間;合理布局施工現場,避免在同一地點安排大量動力機械設備,以避免局部聲級過高。施工營地盡量設置在距敏感點300m以外的場地;降低設備聲級,設備選型上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如以液壓機械代替燃油機械,振搗器采用高頻振搗器等;固定機械設備與挖土、運土機械,如挖土機、推土機等,可以通過排氣管消音器和隔離發動機振動部件的方法降低噪聲;由于機械設備會由于松動部件的振動或消音器的損壞而增加其工作時的聲級,因此對動力機械設備應進行定期的維修、養護;閑置不用的設備應立即關閉,運輸車輛進入現場應減速,并減少鳴笛;降低人為噪音,按照規定操作機械設備,在擋板、支架拆卸過程中,應遵守作業規定,減少碰撞噪音;盡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揮作業,而采用現代化設備;垃圾運輸要在白天運輸。加強運輸車輛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各機械設備正常運轉;對位置相對固定的機械設備,能在棚內操作的盡量進入操作間,不能入棚的,可適當建立單面聲障;對受到噪聲影響的居民給于一定的經濟補償。
④ 固體廢物
施工期固體廢物來源主要有工程棄土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
本項目棄渣大部分堆置在淀區內東側緊鄰千里堤處布置臨時堆土區,一部分填放在梁三磚廠取土坑,待棄土完畢后,對棄土場頂面進行土地平整,然后歸還給當地村委進行統一管理和分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統一外運至垃圾處理廠處理。
⑤水土流失
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大量的土方工程,取棄土過程中會造成植被破壞,產生水土流失,工程施工完成后,清除臨時占地面層渣土及建筑垃圾等雜物,進行覆土整治,然后翻松復墾為耕地;千里堤堤邊棄土場范圍0.3-0.5m耕作層集中堆放,棄土分層堆放,棄土完畢后進行土地平整和整形后將耕作層運回均勻鋪墊,頂面撒播苜蓿草籽熟化土地,提升地力,棄土場邊坡采用灌草護坡防護,灌木選擇紫穗槐,草種選擇苜蓿;梁三磚廠取土坑棄土完畢后進行土地平整和整形,改造成耕地,撒播苜蓿草籽熟化土地,提升地力。
⑥地質環境影響
勘察揭露地層均為第四系全新統松散沉積物。土層巖性主要由粉質粘土、重粉質壤土、粉質砂壤土和粉砂組成,具有筑堤條件。
從工程地質角度來分析,整治區區域構造穩定性,具有筑堤條件,但可能產生不均勻沉降和地震地基土液化問題。
本項目將對沿千里堤分布的大坑進行回填,勘察區地下水對混凝土結構具弱腐蝕,對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具弱腐蝕性,對鋼結構具中等腐蝕,需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⑦社會環境影響
工程建設占用部分民房、農用地、輸電線路、通信線路、管道、樹木、機井、墳墓等,對周邊村民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本項目將對占用房屋的住戶進行安置,工程建設用地以租地形式逐年補償(國有土地不予補償安置),村組副業就近搬遷復建,已經停產或無必要復建的給予一次性補償,對庫區占壓范圍內需要拆除農業灌溉電力設施、管道進行一次性補償,通訊設施進行復建。
⑧生態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包括臨時占地和永久占地。占地時需要清除部分樹木、灌草或者農田植被、葦田等,會對當地的生態環境產生一定的破壞。本項目施工完成后對臨時用地進行整治,復墾為耕地或恢復原有土地利用功能,盡量減輕項目對周圍生態環境的破壞。
2、營運期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本項目營運期主要不利環境影響為管理人員生活產生的生活廢水和生活垃圾。
本項目運營后共有管理人員24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產生量不大,生活污水排入化糞池處理,經化糞池處理后由附近農民定期清運,生活垃圾定期由環衛部門清運,不會對白洋淀環境造成污染。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
任丘市聚龍淀整治工程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項目選址合理,項目在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項污染物可做到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滿足核定的總量控制指標,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本次公眾參與主要調查對象的范圍為項目附近的小唐頭村、天門口村、西大塢三村、西大塢四村、七間房村、辛口子村、梁溝一村、梁溝二村、梁溝三村、梁溝四村、三塚村十一個村子的村委會及村民。
2、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①是否同意項目的建設?
②是否同意項目的選址?
③項目的主要環境問題是什么?
④對項目擬采取的環保措施的看法?
⑤項目對當地經濟發展是否有促進作用?
⑥對當地居民就業有何影響?
⑦項目是否對個人生活質量產生影響?
⑧項目對當地環境的影響?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公眾參與的要求,建設單位對本項目進行10個工作日信息公告,在公眾充分知曉項目信息的前提下,采取以“公眾參與調查表”的形式征求項目可能影響范圍內的公眾意見。
在公示期間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供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公眾可依據下面的聯系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或公眾認為必要的補充信息。
七、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任丘市水務局
通信地址:河北省滄州市任丘市水務局
郵編:062550
聯系人:王寶海
電話:0317-2212719
八、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河北十環環境評價服務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保定市北市區雙彩小區23號北市區環保局三樓
郵編:071000
聯系人:李小紅
電話(傳真):0312-5931798
郵箱:hebeishihuan@163.com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公示發布10日內公眾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以電話等方式,發表對建設項目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發表意見的同時請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任丘市聚龍淀整治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政府環保部門反映。
任丘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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