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以來,目前全國試點省、市、自治區已近30個,涉及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電力、醫藥、印染等多個行業。近日有相關負責人透露,推行近十年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有望提速,環保部正在制定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目前已形成初稿。
近年來,我國經濟處在快速發展期,經濟增長和環境污染之間的矛盾愈加突出,一些地方的工業企業環境污染事件頻發,生態環境保護形勢非常嚴峻,比如重金屬造成的土壤污染,嚴重損害生態環境,危害群眾身體健康。
據了解,由環保部力推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始于2007年,經過8年多的探索,有28個省(區、市)開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涉及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電力、醫藥、印染等多個行業。但是,由于企業環境違法成本低,企業的投保意愿不高等諸多因素,目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主要還是依靠政府手段在推行。
受國家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指出,在各地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開展過程中不斷暴露出保險產品設計不甚合理、理賠機制不夠健全、保險公司服務不到位、企業保險意識淡薄等問題。
近日,多項消息顯示,推行近十年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有望提速。
環保部政研中心政策室主任沈曉悅表示,環境污染責任險試點推出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根據統計數據,2014年全國22個省份環境污染責任險投保費用7000萬元,承保金額55億元。截至今年11月,全國11個省份保費7000萬元,承保金額36億元。
沈曉悅稱,環保部正在制定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目前已形成初稿。未來環保部將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否有必要在高風險領域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以及具體的標準和實施方案;其次是如何強化環境風險管理,目前各地保險產品的類別、范圍是否到位;三是投保企業環境風險理賠,責任認定和賠付范圍;四是轉變環境污染責任險過去主要由行政推動的局面,轉而由法律、市場機制推進該保險普及。
據了解,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利用保險工具來參與環境污染事故處理,有利于分散企業經營風險,促使其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恢復正常生產,同時也可以發揮保險機制的社會管理功能,利用費率杠桿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還可以使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穩定社會經濟秩序,減輕政府負擔。保險公司對于參保企業并不是一保了事,除了環境污染事故賠付外,每兩年會組織專家對投保企業進行一次全面“體檢”,對環境污染風險進行排查和評估,指導企業規避污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