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18日從業內獲悉,亞洲開發銀行與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召開特許經營立法研討會,就特許經營活動中法律調整對象、特許經營與PPP的關系、爭議解決機制、融資支持方式、物有所值和財政承受能力評價與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的關系等熱點問題展開了深入地探討。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務院法制辦、亞洲開發銀行相關負責人、律師、學者、咨詢機構負責人出席了會議。
亞洲開發銀行對于特許經營法的援助項目《中國基礎設施和特許經營立法研究報告》組長、大岳咨詢總經理金永祥透露,目前上述報告已經初步完成。據他介紹,報告第一部分回顧了中國PPP和特許經營發展的歷程,把20多年的歷程大致分成了五個階段,分別是探索階段、試點階段、推廣階段、反復階段、和普及階段;
第二部分對各行業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總結,主要介紹了五個行業的發展歷程,分別是自來水行業、污水處理行業、垃圾處理行業、燃氣行業和公共交通行業;
第三部分是對立法和政策的回顧,包括總體評價、現行法律法規評價和具體領域法律法規評價;
第四部分是對特許經營重點問題的研究,包括十個問題——特許經營法的適用范圍,立法目的,項目選擇、準備和實施,政府方的角色、責任和相應授權,社會資本利益的維護,政府支持,金融等風險的管理,特許經營者/社會資本方的選擇,有關特許經營的爭議解決和優化特許經營審批流程。
金永祥認為,FSR(工程可行性研究)是關于項目本身可行性的問題,VFM(物有所值)是關于是否用PPP比傳統模式更合適的問題,FAA(財政承受能力評價)是政府有沒有能力做PPP的問題。FAA涉及區域宏觀改革,在財政沒有承受能力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改革付費機制騰出財政付費能力。例如,自來水價格改革之前,政府每年要補貼2億水價,水價調整以后,政府每年不需要補貼這么多水價,就騰出了財政支付能力可以做其他的PPP;例如北京地鐵,票價從2元漲到6元之后,財政承受能力又提高了,就又可以做PPP了。
他還對本報記者指出,未來特許經營法的立法宗旨應側重于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保護特許經營者合法權益、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特別是強調特許經營法是為滿足公共服務需要,而非強調融資需要。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為促進我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發展,鼓勵高校學生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PPP為主題撰寫畢業論文,引導青年人投身國家戰略PPP大潮,大岳研究院特出資設立“高校畢業論文PPP引導計劃”,鼓勵高校學生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PPP為主題撰寫畢業論文,引導青年人投身國家戰略PPP大潮。這項計劃面向國內60所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本計劃為期5年,總金額預計將達到100萬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