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日,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了浙江省湖州市東部新區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PPP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指定單一來源供應商為中環保水務投資有限公司,項目預算金額為45552萬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1、土地局限性:根據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文件(吳發改經投【2021】110號),本項目建設方案為在湖州東部新區污水處理廠一二期工程原廠區內建設,土地具有局限性。
2、技術改造與原有設施具有不可分割性:根據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技術方案,項目采用對一二期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與原污水處理設施具有不可分割性。
3、項目管理的合理性:本清潔排放工程與原一二期污水處理工程由同一個社會資本方投資、建設、運營、管理,避免了交由不同的社會資本方建設運營時邊界不清、互相扯皮、難管理的問題,對項目出水達標的監管更易理清責任。有利于解決政府方的協調監管難題,保障項目穩定運行,提高項目的社會效益及環境效益。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關于單一來源采購的規定。
據悉,2018年9月,湖州市吳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中環保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簽署《湖州市東部新區污水處理廠二期PPP項目特許經營權協議》,特許經營權協議合作范圍包括東部污水處理廠一期(5萬噸/日,已投運)、二期(10萬噸/日,其中近期、遠期各5萬噸/日,近期工程已投運)。設計出水標準為《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排放標準。
2018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發布了《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省級強制性地方標準,并要求現有污水處理廠進行清潔排放技術改造使其出水達到DB33/2169-2018中表1標準。
因此,湖州市吳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可研編制單位編制了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經過論證,本項目采用的清潔排放改造技術方案為:
1、一期項目技術改造方案:(1)對一期生物池改造成“AAO+MBBR”復合生物處理工藝。(2)增加深度處理工藝段: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濾池,土建利舊,設備新增。(3)增加活性炭及次氯酸鈉投加系統作為出水保障措施。
二期項目(近期工程)技術改造方案:(1)將高效沉淀池改造為磁混凝沉淀池;(2)增加活性炭投加系統、次氯酸鈉投加系統作為出水保障措施。
因此本項目的建設方案與湖州市東部新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具有不可分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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