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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打破地區、行業壁壘,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投資、建設、運行。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1-12-11  瀏覽次數:104
核心提示:《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打破地區、行業壁壘,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投資、建設、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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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時間:2021-12-10 來源: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組織起草了《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標到2025年,全省生態強省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生態經濟實力、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全民生態文明素質顯著增強,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穩中有升。并確立了重點實現六個方面目標。詳情如下:

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前 言

《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根據《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主要是總結“十三五”期間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成效和經驗,分析新形勢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闡明“十四五”期間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落實國家和省“十四五”期間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奮力開啟新發展階段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征程,為實現到2035年遠景目標開好局、起好步,為建設生態強省奠定堅實的基礎。

本規劃是指導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性和指導性文件,是今后五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行動指南,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第一章 砥礪奮進乘勢而上,開啟生態環保新征程

“十三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十四五”時期,面向新時代、新階段、新形勢、新任務,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遇與挑戰并存,必須緊緊抓住重大機遇,妥善應對各種挑戰,保持戰略定力,樹立底線思維,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奮力開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征程。

第一節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成效

“十三五”時期,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攻堅克難、積極作為,全力以赴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助推綠色轉型發展取得實效,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較好完成了全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及污染防治攻堅戰確定的目標任務,為全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環境質量達到有監測記錄以來的最好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面完成“十三五”規劃主要指標,包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及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比例、重點流域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主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等10項約束性指標,重點流域劣于Ⅴ類及未達標的Ⅴ類水質斷面數量、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比例等2項預期性指標。2020年,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9.8%,較2015年提升1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24微克;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到83.3%,Ⅴ類、劣Ⅴ類水體全面消除,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農用地重度超標點位比例和企業用地污染地塊發現率好于全國平均水平;生態環境狀況指數始終保持良好等級。

推進綠色轉型發展成效顯著。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轉方式、調結構、優布局、促發展的重要作用,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全省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農業投入結構持續優化。編制完成“三線一單”,劃定優先保護、重點管控和一般管控三大類1115個管控單元。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常態化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正面清單”,對33個行業85個項目類型實行環評豁免,對18個行業45個項目類型和41個省級以上開發區新建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加快推動環保產業發展,推進長春、吉林、通化等地7個產業園建設。堅持關口前移、超前對接,持續推進“大水網”、一汽新能源、吉化轉型等重大項目環評審批。全省有4個縣市被評為國家“兩山”實踐創新基地,有7個縣市被評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豐碩。較好完成國家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五個方面37項指標。藍天保衛戰方面,全省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1159臺燃煤小鍋爐全部淘汰,2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965家“散亂污”企業、512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全部完成整治;全面推廣秸稈“五化利用+無害化處置”的全量化處置模式,秸稈露天焚燒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完成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限)行區域劃定,建成機動車排放遙測點位124個,累計淘汰柴油貨車2.97萬輛。碧水保衛戰方面,全力推進“兩河一湖”治理,完成遼河流域130個、飲馬河流域210個重點項目;全省68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全部達到一級A處理標準,重點鎮、重點流域常駐人口1萬人以上的114個建制鎮、76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全部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完成1655個入河排污口整治、33處農村“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黑土地保衛戰方面,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化肥、農藥施用量連續4年實現負增長;所有縣(市、區)全部完成農用地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受污染耕地全面落實安全利用措施17.55萬畝、嚴格管控措施0.6萬畝;全面完成重點行業企業污染地塊調查,建立了污染地塊清單,土壤環境污染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加快推進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累計完成2705個行政村環境整治任務。青山和草原濕地保衛戰方面,完成造林綠化177萬畝,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200公頃,退化草原生態保護修復78.8萬畝,保護修復重要濕地4萬畝;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數量達到167個,約占全省國土面積16.7%,建設東北虎、梅花鹿、白鶴等10個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持續開展“綠盾”專項行動和侵占破壞生態環境問題大排查大整治,整改率均達到98%以上;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5%,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72%,濕地有效保護率達到47%。在2020年國家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中,我省被評為優秀等次,位列全國第九。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逐漸完善。健全責任體系,全面完成機構改革、環保“垂改”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進一步理順督察、監測、執法管理體制機制,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能力得到增強。修訂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規定和省級生態環保督察辦法,建立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機制,逐級簽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全面壓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健全法規標準體系,頒布實施《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吉林省遼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和《吉林省河湖長制條例》等,修訂《吉林省濕地保護條例》《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研究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地方標準42項,對重點地區、重點流域持續實施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健全監管體系,出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制訂《吉林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頒布實施《吉林省排污許可管理辦法》,在全國率先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健全能力保障體系,制定實施《關于加快推進環保產業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推進綠色金融發展的若干意見》《吉林省生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實施方案》,開展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累計獎勵資金近1億元。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日益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省空氣自動監測站129個、水質自動站127個。完善社會行動體系,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納入課程體系,各級各類媒體大力宣傳我省生態環境保護舉措成效,群眾環境信訪有獎舉報深入實施,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關心、關注、支持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氛圍愈加濃厚。完善督察整改體系,健全完善四項機制、八項制度和“三本賬”,綜合運用調度、預警、通報、約談、專項督察等手段,有力推進整改任務落地落實,我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被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評定為“取得顯著進展和成效”。

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維護。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重點企業環境風險三級防控體系,全面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治,“十三五”期間,全省未發生一般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與遼寧、黑龍江、內蒙古建立跨省區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修訂《吉林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持續開展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和輻射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嚴格落實邊境地區應急備勤制度。健全“鄰避”問題防范化解機制,嚴格履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眾參與等程序,開展環境信訪積案化解專項行動,有效保證環境安全。

第二節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機遇

“十四五”時期,全省生態環境保護處于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

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明方向。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到更加突出位置,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生態文明建設上升為黨的執政理念和國家意志,戰略性地位和基礎性作用日益凸顯。黨的十九大將生態文明納入“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并提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之一是“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標和新部署為全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尤其是習近平總書記五年三次視察吉林省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為推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做好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力量源泉。

生態強省建設為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強大動力。建設生態強省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新形勢、適應振興發展的新要求,提出的具有重大而深遠意義的戰略決策,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是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彰顯吉林擔當、展現吉林作為的必然選擇,是厚植生態優勢、擦亮生態底色、打造生態品牌、推進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重大舉措,是提高民生福祉、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具體行動。

綠色發展勢頭強勁為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強大助力。“十四五”時期,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國內形勢,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國家實施“一帶一路”、東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東北東部綠色經濟帶和東北西部生態經濟帶發展戰略,我省正在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這些發展戰略都把綠色發展作為重要內容,為從源頭上節約資源、控制環境污染和減少生態環境損害創造了良好條件。

城鄉融合發展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解決生態環境城鄉二元化問題提供了契機。“十四五”期間,國家將進一步加大城鄉融合發展力度,強化以城帶鄉、以工促農,資金投放、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都將大幅度向農村傾斜,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將得到較大改善,農村生態系統將隨著山水林田湖草沙統籌修復得到有效保護,農業面源污染將隨著發展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得到有效控制,農村環境質量將隨著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得到有效提高,農村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將隨著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及美麗鄉村、生態宜居鄉村建設得到有效加強。

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強大的制度保障。國家正在加速推進包括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在內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將進一步完善,覆蓋全國的主體功能區制度、資源環境管理制度、生態補償制度、生態環保督察制度等將持續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制度支撐。我省積極推進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為提高我省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做好“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和制度保障。

第三節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挑戰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省生態環境保護仍然處于攻堅期、窗口期,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仍面臨嚴峻挑戰。

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依然存在。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經濟結構調整和新舊動能轉換、錯綜復雜的國內外環境等為生態環境保護與環境風險防控工作帶來更多的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我省是經濟欠發達省份,既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又要努力縮小與經濟發達省份的差距,發展與保護的長期矛盾和短期問題相互交織,尤其是國家明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的壓力十分巨大,如何在破解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中實現統一,在超越“轉”和“趕”的雙重使命中實現雙贏,是“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

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基礎還不夠穩固。空氣質量方面,總體上仍屬于“氣象影響型”,在秋冬、冬春季節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仍較容易發生重污染天氣。水環境質量方面,區域性、流域性污染問題依然存在,部分流域和地區水環境質量改善成效還不穩固,已消除劣Ⅴ類的水體仍存在反彈風險,優良水體也存在水質下降的隱患,特別是受季節性水資源短缺影響,在枯水期部分斷面較易出現水質超標問題。土壤環境質量方面,雖然農用地和工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較好,但個別地區土壤受到一定程度污染,特別是工業企業周邊、采礦業廢棄地等地區的土壤環境問題相對突出。

環境基礎設施的短板有待補齊。部分市縣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不足,大部分城鎮排水管網還沒完全實現雨污分流,三分之二以上的鄉鎮尚未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已建成的鄉鎮污水處理廠存在“大馬拉小車”、管網不完善、設施運行不穩定或運行機制不健全等問題。76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中,還有40個集聚區的工業廢水依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穩定運行帶來一定隱患。部分市縣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個別市縣存在季節性垃圾滲濾液積存的情況,個別市縣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存在散亂堆放現象。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還沒有實現全覆蓋,農村生活污水、黑臭水體治理處于起步階段。

一些生態環境重點問題亟待解決。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還沒有根本緩解,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交通運輸結構偏公路、農業投入結構偏粗放等問題,在我省仍然比較突出,綠色產業整體規模偏小,清潔資源開發利用還不夠充分,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還沒有總體形成。“秸稈肥料化和飼料化為主、能源化為輔、原料化和基料化為補充”的工作格局還沒有真正形成;城鄉結合部、鄉鎮、農村散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部分已經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返黑返臭;河流兩岸生態緩沖隔離帶建設相對滯后,除遼河和飲馬河部分河段外,其他河流沿河兩岸尚未建設生態緩沖隔離帶;畜禽糞污治理體系有待完善,畜禽養殖專業戶和散養戶糞污收集不及時、處置不到位。風險源信息庫仍不健全,應急物資庫建設存在明顯不足,三級防控體系有待完善,環境風險防范壓力仍然較大。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法規標準政策體系有待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創新引領能力有待提高,環境治理的市場手段和社會參與程度仍然偏弱。環境基礎能力保障仍顯不足,工作范圍和領域亟需向縣域和農村拓展延伸,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外來物種入侵、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聯防聯控、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地下水治理等還需要加大研究和推進力度。環保執法隊伍建設、監管監測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環境風險管控和應急能力建設比較薄弱,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生態環境精準治理和精細化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

第二章 立足新階段新愿景,繪就生態環保新藍圖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必須系統謀劃、科學確立“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思路、新目標、新愿景,為加快建設生態強省開好局、起好步。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扣省委關于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建設生態強省的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圍繞“突出一條主線、實施兩個路徑、統籌三個區域、強化四個保障、實現五個突破、達到六新目標”開展各項工作,全面推進生產生活綠色化、資源利用高效化、生態保護系統化、環境治理精細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在服務吉林新時代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大局上體現新擔當,在提高生態環境質量上實現新突破,在不斷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上展現新作為,為到二〇三五年實現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奠定堅實基礎,奮力譜寫美麗中國的吉林篇章。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把提高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作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重點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對生態環境改善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綠色發展不動搖,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正確處理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損害,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全面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破除制約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障礙,把環境政策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結合起來,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增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創新活力。

堅持底線思維。健全生態文明法規制度體系,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控制資源利用上線,守住環境質量底線,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有效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安全。

堅持系統觀念。按照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堅持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多措并舉,一體化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持續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生態強省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生態經濟實力、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全民生態文明素質顯著增強,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穩中有升。重點實現六個方面目標:

——突出“一條主線”。

以加快建設生態強省為主線,高質量發展生態經濟,高標準筑牢生態屏障,高水平建設生態文明,努力把我省建設成為綠色低碳經濟發展更好、自然生態環境質量更優、城鄉人居環境更美、綠色發展創新活力更足、區域生態安全系統更穩的強省。

——實施“兩個路徑”。

堅持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相結合,用產業化的思路進行生態的恢復和建設,用生態化的模式重塑產業優勢,在增綠的同時實現增收;堅持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相融合,用經濟高質量發展減少資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用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在經濟總量和質量“雙提高”的同時,實現環境質量和容量“雙改善”。

——統籌“三個區域”。

東部突出“生態保護”。加快綠色轉型,保護好森林資源和生物多樣性,增強水源涵養能力,鞏固長白山森林生態屏障,提高生態產品生產能力。

中部突出“環境治理”。強化中部城市群聯防聯控,持續加大大氣、水、土壤環境突出問題治理力度。統籌推進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治理,全面實行秸稈全域禁燒,進一步提升燃煤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水平。加大重點流域水環境治理力度,強化東遼河、飲馬河等重點河流治理和保護,基本消除劣V類斷面。

西部突出“生態修復”。實施河湖連通,建設江河湖澤互濟水網,深入推進查干湖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強化草原、濕地生態恢復,修復科爾沁草原和松嫩平原生態安全屏障。

——強化“四個保障”。

強化動力保障,建設創新環保。把創新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的強大動力,加強環境體制創新、制度創新、政策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不斷激發全省生態環境保護活力。

強化技術保障,建設科技環保。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科技攻關和技術研發,加大環境科技創新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轉化,為依法科學精準治污提供技術保障。

強化制度保障,建設法治環保。嚴格執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各項法律法規,完善我省環境法規體系和環境標準體系,健全生態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各項環境制度,提高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強化智慧保障,打造數字環保。加快推進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興信息化產業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應用,完善省級布設、多級應用的生態環境智慧監管平臺,提升智能監控、數據監控和預警監控能力,全面提高環境管理、環境執法、環境監測預警現代化水平。

——實現“五個突破”。

“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現突破。全面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融合,以降碳為重點,聚焦能源、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整體治理,在結構調整、產業升級、控煤減排、清潔能源替代等方面實現突破。

“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實現突破。集中攻克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求,在“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等方面實現突破。

“依法嚴格生態環境監管”實現突破。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突出工業集聚區、工業企業、生活污水、規模化畜禽養殖等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突出秸稈露天禁燒、燃煤鍋爐及工業企業治污設施運行管理,突出污染地塊違法違規利用監管,突出生態保護紅線區、自然保護地等排查整治,在生態環境精準監管方面實現突破。

“健全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實現突破。建立完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長效常治的閉環管理體系,夯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機制,在健全完善督察、執法、監測三個手段,排污許可、“三線一單”兩個管理制度“3+2”監管體系方面實現突破。

“生態環境宣教工作”實現突破。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有效發揮各方面優勢,多形式、多渠道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大力營造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和監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提高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方面實現突破。

——達到“六新目標”。

生態文明建設開創新局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等生態文明理念的自覺性顯著增強,各類生態文明創建活動深入開展,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責任體系、生態經濟體系、生態安全體系、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生態文化體系基本形成。

綠色轉型發展邁上新臺階。全省產業結構沿著綠色發展道路不斷優化,農業綠色發展、工業綠色轉型、服務業綠色創新取得較大進展,綠色理念、綠色技術、綠色生產方式在經濟各領域廣泛應用,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顯著減少,各種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顯著提高。

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新改善。全省環境污染防治取得顯著成效,空氣質量穩步提升,保持全國第一方陣;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優于國家考核目標要求,水生態功能初步得到恢復;土壤環境質量穩定向好,農產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態系統功能實現新提高。東部森林生態系統功能不斷增強,中部黑土地優質資源得到有效保護,西部“三化”草原和濕地生態修復面積不斷擴大,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取得實質性進展,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得到切實保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生態安全得到有效維護。

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取得新突破。生態環境法治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地方性法規修訂出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重點流域生態補償、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碳排放環評試點等工作深入推進,碳排放權、排污權交易積極推動,監管執法效能持續提升,監測站網布局持續優化,環保產業加快發展壯大。

生態文化建設譜寫新篇章。以學習普及生態文化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全體公民的生態文化素質、生態法律意識、生態道德和生態價值觀念不斷提高,綠色、低碳、環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更加深入人心,各類綠色創建活動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形成全民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濃厚氛圍。

第四節 愿景展望

到2035年,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重大成效,全面形成以生態文化、生態經濟、生態責任、生態制度、生態安全為主體的生態文明體系;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的轉換通道全面暢通,以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為主體的生態經濟體系成為全省經濟的主體,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主體功能區戰略落地生根,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城市生態復合系統協調高效運轉,社會主義新農村美景充分顯現,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系統結構優化,生態產品供給水平持續提高;生態文明法規制度健全完善,全體社會公民的生態文明素質顯著提高,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白山松水山清水秀、平原草原多姿多彩、田園家園天藍地綠、城鎮鄉村生態宜居、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吉林大地更加美麗,人們在藍天白云、青山綠水、舒適寧靜的環境中,充分享受現代文明帶來的幸福與愉悅;吉林人民用智慧和行動譜寫了美麗中國的吉林篇章,為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增添光彩。

第三章 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拓寬源頭嚴防新路徑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加快建設生態強省,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歷史性機遇,把經濟高質量發展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結合起來,構建綠色發展新格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損害。

第一節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建立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

推進城市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建設韌性、綠色、低碳、海綿城市,引導重大產業向環境容量充足、擴散條件較好區域優化布局。支持老工業城市振興發展,積極有序推進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探索實施資源枯竭型地區代際補償。控制國土空間開發強度,加強城市化地區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保護,減少工業化、城鎮化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避免出現土地占用過多、水資源過度開發和生態環境壓力過大等問題。

強化耕地保護。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大力發展生態農業、節水農業和特色農業,鼓勵支持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林產品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加強農業面源、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切實改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安全。

加快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和修復。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為主體,以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為重點,把保護生態環境、提供生態產品作為主要功能,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城市化開發,制定一批生態保護修復政策,實施一批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支持一批重要生態功能區的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區轉移,提高生態服務功能。

第二節 加快產業綠色轉型升級

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關口,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審慎發展大型石油化工等高耗能項目,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推動鋼鐵、建材、有色、石化等原材料產業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鋼鐵、建材、有色、石化等原材料產業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在電力、鋼鐵、建材、石化等重點耗能行業實施減污降碳行動。

推進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推動重點行業完成限制類產能裝備改造升級,推進農產品加工、建材、化工、鑄造、印染、電鍍等產業向集群化、集聚化方向發展。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建設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培育一批綠色設計企業、綠色示范工廠、綠色示范園區。

構建綠色產業鏈供應鏈。大力推行綠色制造,加快推進工業產品生態設計和綠色制造研發應用,在重點行業推廣先進、適用的綠色生產技術和裝備,提高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加快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采購、生產、營銷、回收及物流體系,發揮汽車、電子電器、通信、大型成套裝備等行業龍頭企業、大型零售商的示范帶動作用,積極應用物聯網、大數據和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加快實施冰雪產業高質量發展規劃,積極創建冰雪經濟高質量發展試驗區。

推進清潔生產和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系統推進工業、農業、建筑業、服務業等領域清潔生產。以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電鍍、制革、石油開采、造紙、紡織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為重點,深入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引導重點行業深入實施清潔生產改造開展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資源效率對標提升行動,構建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第三節 建設清潔低碳能源體系

優化能源供給消費結構。強化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加快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推進風力發電、光伏發電。

推動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完善清潔燃料供應體系,推廣清潔煤、生物質顆粒、天然氣等燃料替代,嚴厲打擊劣質煤炭進入市場流通銷售。加快“氣化吉林”建設,因地制宜開展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物質。加快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使用清潔低碳能源、工廠余熱和電力熱力等替代,推動工業、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領域電氣化、智能化發展,探索綠色電廠建設。

第四節 構建綠色交通運輸體系

完善綠色交通體系。積極打造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空港,對已建成交通基礎設施實施節能改造,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強化公共交通保障,優化重要交通節點設置,促進城市內外交通便利銜接和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因地制宜推進城市自行車道、步行道建設,營造公共交通、軌道交通優先的良好氛圍,打造安全、通暢、舒適、宜人的綠色出行環境。

推動車輛升級優化。加大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研發和推廣力度,公交汽車、出租車、黨政機關公務車輛、中心城區載貨汽車、郵政用車優先采用新能源汽車,鼓勵將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開展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應用。開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行動,推進氫燃料電池在公交車、輕重型貨車領域的商業化應用。

健全綠色流通體系。發展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綠色物流,推進煤炭、礦石、鋼材、石油、糧食、建材、焦炭等大宗貨物中長途運輸“公轉鐵”,中短途貨物運輸優先采用新能源車輛,城市貨物運輸推廣使用新能源輕型物流車,鼓勵構建“外集內配、綠色聯運”的公鐵聯運城市配送新體系。

第五節 完善綠色農業發展體系

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導與服務,推廣種養一體化發展模式,推進畜禽糞污就地就近轉化還田利用,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格局,增強糞肥還田安全性和科學性,提高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強執法監管,遏制畜禽糞污亂堆亂放亂排。

全面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建立完善秸稈全量化處置長效機制,持續提高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能力。落實秸稈還田離田支持政策,加快實施“秸稈綠煤”“秸稈變肉”工程,完善高效的秸稈收集體系和專業化儲運網絡,推進全省各地生物質能熱電聯產項目盡快建成投產。

加強農膜回收利用。探索制定提高農膜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完善廢舊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制度,鼓勵進一步擴大農膜回收利用面積,增設回收站點,鼓勵企業回收利用。加快農膜高效回收機械的研發和推廣,拓寬農膜回收利用途徑,積極示范推廣生物可降解農膜,增加專用降解膜推廣示范面積。

第四章 加強區域協同管控,實現大氣質量新改善

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實施空氣質量鞏固提升行動,突出抓好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強化區域、時段、重點污染物差異化管控,突出秸稈、燃煤鍋爐、柴油貨車、工業企業、揚塵和餐飲油煙等重點污染源整治,加強其他污染物協同治理,逐步增加優良天數比例,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還百姓“藍天白云、繁星閃爍”。

第一節 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協同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行動,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削減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開展協同治理科技攻關,統籌考慮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制定分區域、分時段、分領域、分行業的差異化和精細化協同管控施。到2021年底,細顆粒物濃度控制在30.9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25年,細顆粒物濃度控制在29.5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濃度上升趨勢得到遏制。

完善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體系。開展大氣污染專項治理和聯合執法,制定和完善市(州)間重污染天氣應對、執法督查、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會商、協作機制,加強中部城市群聯防聯控。強化省際間溝通協調、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和交叉執法等聯動合作,完善與遼寧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應急響應協商機制,協同開展燃煤污染等區域共性污染問題治理,合力應對大范圍重污染天氣。著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到2021年底,重污染天數比例達到1.2%;到2025年,重污染天數比例達到0.7%。

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體系。加強省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細顆粒物和臭氧預報準確率。構建省、市、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完善預警應急的啟動、響應、解除機制,暢通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工業企業“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和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推動企業主動提高治污水平。

第二節 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

推進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推進大氣環境網格化監管系統建設,優化調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新建項目主要污染物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到2021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7%;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2.3%。將縣級納入大氣質量日常管理范圍,按月開展縣級大氣質量排名,對排名持續靠后、質量明顯下降的縣(市、區)進行約談。

突出不同時段污染治理重點。春秋季重點聚焦秸稈全域禁燒,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夏季重點聚焦臭氧污染防治,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秋冬季重點聚焦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完善燃煤供熱鍋爐錯時啟爐方案,實行水泥等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在保障冬季供熱和電力可靠供應的前提下,優先調度可再生發電資源。

實施重點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玻璃、有色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強化自備燃煤機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控。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重點涉氣排放企業逐步取消煙氣旁路,因安全生產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監管系統。2021年,全省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0.48萬噸;2025年,全省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3.19萬噸。

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以石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安全高效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實施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產業集中園區治理和在線監控設施建設,推進重點企業建設監測、防控和處理相結合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體系,開展化工園區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監管體系試點示范建設,實現揮發性有機物集中高效處理。2021年,全省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0.15萬噸;2025年,全省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1.03萬噸。

第三節 突出重點污染源治理

深入推進秸稈禁燒管控。實行秸稈全域全時段全面禁燒,健全五級網格化監管體系,完善包保機制,實施省級巡查地方檢查的監管機制,嚴密關切、嚴厲打擊違規露天焚燒秸稈行為。壓緊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保持秸稈禁燒高壓態勢。建設全域秸稈禁燒監控系統,運用衛星監測、無人機和視頻監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時發現和處置秸稈焚燒問題。

深化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嚴控新建燃煤鍋爐,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建設大容量燃煤鍋爐。推動大型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推進裝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下燃煤火電機組、35蒸噸及以上供熱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鍋爐監管力度,對超標企業實行“冬病夏治”。

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開展清潔柴油貨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等專項行動,實施更加嚴格的車用汽油質量標準,深入開展機動車路檢路查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嚴格新生產機動車、發動機、非道路移動機械企業監督管理,基本消除未登記或冒黑煙工程機械。建設高排放車輛監測管理系統,推進全省互聯互通“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建設,強化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監控。

深入推進工業污染源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工業污染源煙氣高效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力度,重點排污單位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全面加強工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原料、技術、工藝和裝備,長春市、吉林市、遼源市等空氣質量未達標地區新建項目主要污染物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加強油氣回收裝置管理。

加強揚塵和餐飲業油煙精細化管理。推廣綠色施工,強化城市施工現場、堆場、裸地、門市裝修等揚塵污染防控,嚴格建筑工地、渣土運輸車輛等規范化管理,逐漸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覆蓋面,推進揚塵管理精細化、規范化、長效化。強化餐飲業油煙監管,餐飲服務場所、機關、學校食堂等按規范要求安裝和使用油煙凈化器,在長春市開展餐飲油煙監測監管試點。

第五章 加強“三水”統籌,綜合治水取得新成效

以河湖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為統領,突出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三水”統籌及風險防范,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開展水環境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全力實施“兩河一湖”水生態修復,鞏固提升水環境質量,持續增強水資源保障,逐步恢復水生態健康,有效防范水環境風險,在“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方面取得成效,努力打造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吉林美麗河湖。

第一節 統籌“三水”系統治理

系統實施“三水共治”。統籌水環境治理、水資源保護和水生態修復,堅持“減排”“增容”兩手發力、同步施治。做好“增量”,提高流域水資源供給能力,東部諸河源頭區重點建設水源涵養區、生態緩沖帶,中部地區重點加強生態保護帶、水土保持林建設,西部地區加強河湖連通、濕地修復,打造查干湖、東遼河、飲馬河、松花江、圖們江等系統治理示范區。做到“節流”,完善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推進節水型城市(縣城)建設。做實“循環”,落實中水回用的各項支持政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和雨水回收利用。

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深化流域分區管理體系,優化水功能區劃與監督管理,明確國家控制斷面水質保護階段目標,逐一排查達標狀況,依據排污許可證信息,建立“水體-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體系。統籌區域地表水、地下水環境監管,加強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等地下水污染源對地表水的環境風險管控,綜合治理地下水超采區。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地區依法制定并實施限期達標規劃。到2021年底,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4.3%,劣Ⅴ類水體比例達到7.3%;到2025年,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7.1%,劣Ⅴ類水體比例達到2.8%。

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推進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力爭全覆蓋,力爭在水源地周邊建設生態緩沖帶取得突破,重點流域源頭區建設水源涵養林取得突破。加強農村水源地保護,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整治專項行動。到2025年,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93%。加強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第二節 深化水環境綜合治理

嚴格流域水質長效管控。嚴格執行 “第一時間掌握水質情況、第一時間分析研判、第一時間現場核查、第一時間督察問責”的水質管控機制。深入落實河湖長制,按照“一河一策”“一斷面一策”原則,制定劣Ⅴ類和不達標水體整治方案,建立“問題、措施、項目、責任”四個清單。緊盯工業園區、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水大戶,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執法監管。冬春季、汛期前集中開展清河行動,有效促進河道生活垃圾、畜禽糞便等外源污染消除,推動做好河道常態化保潔。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效機制,確保長制久清,2022年6月底前,縣級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統一公布黑臭水體清單及達標期限;到2025年,縣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實施排污口“查、測、溯、治”,力爭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全覆蓋。

加快完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推進現有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盡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力爭在污水處理廠下游建設人工濕地尾水凈化工程方面取得突破。加快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爭在能形成地表徑流的沿河鄉鎮村屯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鼓勵以縣為單位整縣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維。加快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縣級及以上城市要全面推進污泥處理設施能力建設。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

加快推進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推進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污水管網建設,重點實施城鎮污水管網混錯接改造、管網更新、破損修復改造、淤積管道清淤等工程,加快推進建筑小區、企事業單位內部雨污水管道混錯接改造,對進水濃度明顯偏低的污水處理廠開展收水范圍內管網排查。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區管網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制。

持續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在松花江、遼河流域干流,氮磷超標的重要支流、重點湖庫、重要飲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區域,優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采取改造農業灌溉系統、建設生態攔截溝等措施減少農田灌溉退水污染負荷,大型灌區在農田退水治理方面力爭取得突破。嚴禁生活垃圾隨意堆放,避免化冰期土壤有機質隨地表徑流進入河流,實現沿河村屯生活垃圾治理全覆蓋,在整治農村黑臭水體方面實現突破。

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加強重點行業管控和清潔化改造,全面推動農副食品加工、化工、造紙、鋼鐵、氮肥、印染、制藥、農藥、電鍍、染料顏料等行業實施綠色化改造。加大工業園區整治力度,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經評估認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標的,依法責令限期退出;經評估可繼續接入污水管網的,應當依法取得排污許可。

第三節 強化水資源保護利用

保障水資源安全。科學調度和配置水資源,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強化東部山區小水電調控,加快重要支流、中小河流重點段工程建設,力爭在保障重要河流生態流量和重要湖泊生態水位方面取得突破。

完善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嚴格水資源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加快推進水資源短缺地區的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再生水輸送管網建設,力爭在構建“截、蓄、導、用”并舉的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方面取得突破,力爭在建設“滯、滲、蓄、用、排、凈”相結合的雨水收集、處理、資源化利用設施方面取得突破。到2025年,工業用水重復利用水平顯著提升,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深入實施節水行動。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強化工業節水減排、農業節水增效、城鎮節水降損,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強化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造紙、石油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推廣節水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優先使用再生水。加強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節水改造,發展旱田高效節水灌溉。城市綠化、道路清潔、車輛沖洗、建筑施工及生態景觀用水等優先使用再生水。

第四節 推動水生態保護修復

實施河湖生態修復。建立沿江沿河生態防御系統,合理劃定河湖岸線功能分區,在河道兩岸、重要湖庫周圍因地制宜建設河湖生態隔離帶,推動河流生態緩沖帶建設。深入開展江河源頭區涵養林建設,加強東部長白山水源涵養區森林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加快推進干流及其一級支流兩岸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設。

加強濕地恢復與建設。加強向海、莫莫格、哈尼河等國際重要濕地,以及牛心套保等省級重要濕地的恢復和保護能力建設,持續保障引察濟向、引洮入向、引嫩入白等工程對濕地的補水規模。對重要濕地范圍內私開濫墾耕地實施退耕還濕,擴大濕地面積。創造條件建設具備“滯、蓄、凈、排”功能的人工濕地,在支流入干流河口處、河濱帶、支流入湖庫的湖口處因地制宜建設濕地工程,對全省重要濕地范圍內私開濫墾耕地實施退耕還濕。到2025年,自然濕地有效保護率達到50%。

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有效提升。構建基底、水生植被修復、土著魚等水生生物恢復體系。

第六章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推進農村環境新提升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深入打好黑土地保衛戰,實施土壤環境質量鞏固提升行動,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嚴守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底線,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第一節 協同土壤和地下水防控

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實施水土環境風險協同防控,將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禁止規劃建設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新(改、擴)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加強土壤污染源頭控制。嚴格重金屬污染防控,排查和解決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的水、大氣、固體廢物等突出污染問題。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分期分批建立土壤生態環境長期觀測基地,識別和排查耕地污染成因。

防范工礦企業新增土壤污染。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開展典型在產企業(園區)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試點。定期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及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周邊土壤、地下水開展監督性監測,督促企業定期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污染隱患排查,到2025年,至少完成一輪排查整改。

第二節 推進土壤分類管控利用

深入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依法推行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推薦的安全利用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實施安全利用方案,持續推進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復。嚴格落實糧食收購和銷售出庫質量安全檢驗制度和追溯制度。

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內地塊的準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地塊,不得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和修復無關的項目。每年根據實際情況,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行業的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確需開發利用的,鼓勵用于拓展生態空間。完成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推進騰退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

第三節 管控地下水污染風險

有序進行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補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開展化學品生產企業、尾礦庫、垃圾填埋場、危廢處置場、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等區域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長春市率先完成地下水污染分區劃分工作。

加強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強化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制定地下水環境污染隱患清單,加強化工類工業聚集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防范企業地下水污染風險,推進地下水重點污染源的地下水自行監測工作。

第四節 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

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效化運行維護,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農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25%左右。開展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環境綜合整治,實施鄉村綠化工程,力爭每年創建農村人居環境示范村1000個。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行動,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 建設和更新改造農田防護林帶,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和農膜回收行動。加強種養結合,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第七章 加快生態保護修復,彰顯美麗吉林新形象

牢固樹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理念,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深入打好青山和草原濕地保衛戰,以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完善生態保護監管制度、加快生態示范創建為重點,統籌推進生態保護與修復任務,持續改善生態系統質量、提高服務功能,構建具有吉林省特色的生態安全格局。

第一節 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

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實施林草濕生態連通行動,重點實施“綠滿山川”森林植被恢復、“林廊環繞”防護林建設、“水草相依”草原濕地保護恢復、“城鄉一體”綠化美化等工程,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實施十年綠美吉林生態保護修復計劃。建設東北東部林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加快遼河流域和查干湖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統籌推進遼源、通化、白山等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東部重點落實天然林保護修復政策,深入開展吉林省長白山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加強后備資源培育和林地清收還林,保護好森林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中部重點開展黑土地生態修復,增強水土保持能力,提高有機質含量,保障黑土地資源安全和生態安全。西部加強河湖連通、草原“三化”治理,對松花江右岸沙帶、松嫩沙地等重點沙化分布區,采取人工造林方式新造防風固沙林,對生態脆弱區、敏感區實行封禁保護,逐步恢復草原生態功能。

推進城市生態建設與修復。實施城市增綠行動,把城市生態景觀建設同增強生態系統功能結合起來,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入園”的要求,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城郊生態綠地、綠化隔離地等建設,完善城市綠色空間體系。加強對城市山體自然風貌的保護,開展城市受損山體、廢棄工礦用地修復。實施城市河湖生態修復工程,系統開展城市江河、湖泊、濕地、岸線等治理和修復,高標準推進河湖岸線生態緩沖帶建設,恢復河湖水系連通性和流動性。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以上。

第二節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網絡。完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構筑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到2025年,全省自然保護地面積占全省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6.75%。以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長白山、查干湖、波羅湖、龍灣自然保護區,以及松花湖風景名勝區等國家級保護地為龍頭,探索生態保護和發展生態旅游相得益彰新途徑。推進保護地勘界和自然保護區立標,實施自然公園分類分區規范管理,推進核心保護區內居民、耕地、礦權有序退出。

夯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基礎。加強國家重點保護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原生境的保護修復,連通重要物種遷徙擴散生態廊道,加強東北紅豆杉、朝鮮崖柏、中華秋沙鴨、白鶴、丹頂鶴等生物多樣性保護地建設。加大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拯救力度,建立野生動植物救護繁(培)育中心及野放(化)基地,恢復提升東北虎、豹、中華秋沙鴨等重要保護物種、指示性物種的野外種群數量。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動物。到2025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率達到95%以上。

加強生物安全管控。加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嚴格外來入侵物種防控,持續開展自然生態系統外來入侵物種調查、監測和預警,加強對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等重點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的監督,開展自然保護地外來入侵物種防控成效評估。

第三節 完善生態保護監管制度

強化生態保護執法監督。健全監管體系,完善監管機制,加強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依法加大生態破壞問題監督和查處力度,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毀林毀濕毀草等侵占破壞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建立完善省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基礎調查和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及時發現、移交、查處各類生態破壞問題。

推進督察問責和監督考核。對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保護修復和管理情況開展督察,加強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保護修復履責情況、開發建設活動生態環境影響監管情況的監督考核,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整改督導,嚴防“林草錯位修復”、碎片化治理和過度修復等形式主義問題。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擠占生態空間和損害重要生態系統等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違反生態保護管控要求,造成生態破壞的單位和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構建完善生態監測網絡,加強重點區域流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生態狀況監測評估。推動建設長白山“空天地”一體生態監測網絡,對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工程實施成效進行評估。

第四節 完善生態示范創建體系

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示范體系。圍繞生態強省建設,深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鞏固擴大東部地區生態示范創建成果,加快培養中、西部地區生態示范創建典型。推廣生態示范創建模式、典型做法、實施成效,鼓勵開展美麗城市、美麗鄉村、美麗河湖建設,推動形成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按照加快建設生態強省的總體要求,指導各地深入推進生態強市、生態強縣建設。

嚴格示范建設監督管理。嚴格示范建設準入,不斷提升示范建設質量。加大對試點地區監管力度,每三年評估試點建設成效。對于組織工作開展不力的、建設成效下降的、發生重特大生態環境事件的地區,給予警告或撤銷稱號處理。完善建設、申報、監督全過程監管制度,通過政策傾斜、績效考核等措施,建立形式多樣的獎勵機制。

第八章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拓寬環保工作新領域

面向國家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積極執行應對氣候變化任務,制定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構建減緩氣候變化體系,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提升適應氣候變化綜合能力,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管理,持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顯著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第一節 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

構建碳排放控制體系。以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碳達峰行動。梯次有序推動各地區降低碳排放強度,支持松原市、白城市等有條件的地區在“十四五”期間率先達峰。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控,主動控制能源活動、工業過程、農業、廢棄物處理等領域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推進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堅持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工業,著力推動工業領域碳排放盡早達峰。開展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并按照國家要求,逐步擴大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范圍,推動石化、鋼鐵、化工、供熱、建材、有色金屬、電力等重點行業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節能低碳等水平。

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推廣應用新能源公交車,加大交通公路水路領域節能低碳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到2025年,營運車輛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降低3%。加大交通行業節能低碳技術開發與推廣,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控制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全面推行綠色低碳建筑,推廣綠色建材,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使用裝配式建筑,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100%。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根據國家要求,逐步實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綠色節能改造,加大綠色低碳建筑管理。

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統籌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穩定和優化森林碳匯,修復和增強土壤碳匯,鞏固和提升濕地碳匯,調整和增加農田碳匯,恢復和提高草原碳匯,有效發揮森林、草原、濕地、農田、土壤、凍土的固碳作用,鞏固和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第二節 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構建應對氣候變化綜合體系。全面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統籌融合,建立健全統籌融合的戰略、規劃、政策和行動體系,促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協同增效。推動工業領域低碳轉型升級,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綠色低碳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以低碳為特征的建筑體系,加快形成涵蓋經濟社會生態重點領域的、全民參與的減緩氣候變化綜合體系。

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相關管理制度融合。開展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工作,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研究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數據報送系統,推進企事業單位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數據的統一采集、相互補充、交叉校核。推動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落實國家低碳產品政府采購、企業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關制度。

加強碳交易市場建設與管理。建立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名錄,落實二氧化碳排放管理交易制度,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提升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基礎能力,建立和完善碳交易市場管理機制,推動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復核、碳排放配額清繳履約等工作,提高碳交易市場化程度和市場影響力。

第九章 嚴守生態環境底線,防控風險達到新水平

堅決守住環境安全底線,嚴格環境準入管理,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強化危險廢物、尾礦庫和化學品等高風險領域的風險防控,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突出生態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完善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第一節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第二節 提升危險廢物防控水平

加大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力度。持續實施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清廢行動”及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等專項行動,突出工業集中區、化工園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單位、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的監督和檢查。開展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評估,加大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等全過程監管力度,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加強審批事中事后監管,暢通審批信息共享渠道,完善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推動實現排污許可與危險廢物許可兩證聯動。健全危險廢物監管部門聯動機制,實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加大對涉危險廢物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處理速度和查處力度,提升執法效能。

加強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完善風險管控體系,實行危險廢物風險點、風險等級和管控要求清單式管理,推動工業固體廢物依法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加大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的風險管理,落實企業法人代表環境安全責任問責制。鼓勵規模化、專業化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建立危險廢物突發事件專業化應急處置隊伍。

持續推動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建設。完善危險廢物全過程智能監管平臺,推動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提升危險廢物信息化、智能化監管水平。

加強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做好源頭分類,保障地級及以上城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穩定運行,各縣(市、區)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并覆蓋農村地區。統籌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及其他協同處置設施等資源,建立平戰結合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環境監管要求,醫療廢物、醫療廢水處理處置率達到100%。

第三節 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大力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實施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行動,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和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加強產業廢棄物和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進廢舊路面材料和建筑垃圾循環利用,加快構建廢舊物資規范回收和循環化利用體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基本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深入開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加強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安全處置和焚燒廠飛灰無害化處置。開展非正規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推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拆解處理。

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防治,積極推廣替代產品,增加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綠色產品供給,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持續減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的使用。持續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要求的超薄塑料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和納入淘汰類產品目錄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日化產品等違法行為。

第四節 強化重金屬等風險防控

強化重金屬污染物環境管理。嚴格涉重金屬企業環境準入管理,堅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原則,到2025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完善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實施分級分類管控。以結構調整、升級改造和深度治理為主要手段,嚴格實施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對超標排放、超過重點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從嚴處理。

強化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建立有毒有害化學品環境風險管理體系,防范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環境風險,嚴格履行化學品環境國際公約要求。查清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底數,落實“一企一策”,推動重污染企業搬遷入園或依法關閉,2025年底前,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

強化尾礦庫環境風險防控。加強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推進尾礦庫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尾礦庫環境監管清單,建立尾礦庫分級分類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新建(改、擴)尾礦庫環境準入,大中型礦山嚴格按照綠色礦山要求建設,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前提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

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針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等新污染物,實施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強化源頭準入,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第五節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排查

完善環境風險預警排查體系。常態化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開展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企業、化工園區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完成重點河流突發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圖”全覆蓋,推動化工園區制定“一園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推動存在重大環境風險的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建設“一體化”“智能化”預警體系,2022年底,各地完成本轄區內化工園區環境風險評估,省級化工園區及重點化工企業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圍繞垃圾焚燒發電、核技術利用、重大化工項目等,全面開展“鄰避”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加強生態環境安全保障工作。壓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持續開展工業園區和較大以上環境風險源企業的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完善企業三級防控體系。加強跨地區跨部門聯防聯控,實施南陽實踐等措施,提高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對能力。完善環境應急監測體系,健全風險源信息庫,推進流域及各地環境應急物資庫建設,提高信息快速核報和公開、事件的科學決策和妥善處置等突發環境事件全過程應對能力。加強生態環境預測預警能力及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提升環境應急管理隊伍、專家隊伍建設水平。

第十章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增強環境治理新動能

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構建以“三線一單”為環境空間管控基礎,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為環境準入關口,以排污許可為企業運行守法依據,以執法、監測、督察為環境監管手段的全過程環境管理體制機制,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第一節 健全生態環境責任體系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領導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堅決扛起保護生態環境的政治責任,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自然環境資產必須管環保,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加強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各市、縣黨委和政府進一步明確目標、分解任務、細化措施,統籌做好監管執法、市場規范、資金安排、宣傳教育等工作。

落實部門管理責任。有關部門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將責任清單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清單,細化實化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措施,抓好本行業、本系統生態環境監管工作,分工協作、共同發力,每年向本級政府報告落實情況。

落實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的主體責任,嚴格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損害賠償、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制度,加強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落實管理體制、污染治理、生態保護、風險管控、應急處置等措施,強化資金投入、物資保障,規范自身生態環境保護行為,推動落實企業強制性披露環境信息法定義務。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健全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體制,完善高位推進、精準管理、預警督辦、跟蹤問效“四項機制”和領導包保、清單管理、定期調度、銷號驗收、通報預警、督查督辦、考核問責、信息公開“八項制度”和問題整改“一本賬”。完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優化實行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依法依規開展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和“回頭看”,扎實做好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強化監督幫扶。

第二節 強化法規標準政策保障

完善生態環境法規標準體系。深入落實生態環境領域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強化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制定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等條例。制定修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規則、生態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秸稈禁燒量化責任追究辦法,研究制定環境影響后評價、排污口規范化管理等技術規范,推動建立“三線一單”考核評估機制。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落實法律顧問制度。

推進環境司法聯動。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強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聚焦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綜合采取“四不兩直”、“雙隨機”、異地交叉執法等方式,聯合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懲重罰。

健全生態環境經濟政策。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依法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濕地、沙化土地、水流、耕地等領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健全松花江、遼河等重點流域水質生態補償機制,探索開展保護區生態效益補償試點。制定并完善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的相關政策。

第三節 提升綜合執法監測能力

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完善執法機制、落實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方式、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強化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建立基于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監管執法體系和自行監測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健全交叉執法、異地執法、提級辦理等機制,嚴肅查處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以及環評、監測等領域弄虛作假行為。完善市、縣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縣區級“局隊站合一”運行方式,落實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監察執法機構能力標準化建設,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推進移動執法和非現場監督執法,提升移動化、信息化裝備水平,力爭實現機構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管理制度化、裝備現代化。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建設,創新執法“大練兵”方式,加強鄉鎮(街道)、區縣等基層執法隊伍能力建設,錘煉過硬作風,嚴格對監督者的監督管理。

建立完善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立健全基于現代感知技術和大數據技術的生態環境智慧監測“一張網”,實現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監測全覆蓋。健全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責任體系,基本建成各環境要素全覆蓋的監測質量監督體系,形成全面準確“一套數”。完善空氣、水、土壤等環境質量,以及重點污染源的預警體系,健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推動建成預警應急“一平臺”。加快全省監測數據信息的整合利用、深度挖掘與分析,基本實現監測、評估、監督、預警等信息共享“一體化”。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加快配齊與職能任務相匹配的人才隊伍、業務素質、儀器裝備,推動實現高效有序“一盤棋”。

第四節 強化環保科技創新引領

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能力。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技攻關和技術創新,鼓勵開展關鍵性技術研究,推動細顆粒物與臭氧污染協同控制、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與區域協同處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與面源污染防治等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支持冬季清潔取暖試點、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污染物協同控制及節能減排效益顯著等項目優先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科技項目儲備庫。加強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推進環境治理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加強生態環境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構建服務型科技創新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依托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5G、移動物聯網等技術和載體,完善省級布設、多級應用的生態環境智慧監管平臺,構建智慧高效的生態環境管理信息化體系。推行非現場監管方式,充分運用移動執法、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手段,實時監控、實時留痕,實現數據大集中、應用大整合、支撐大服務,提升監控預警能力和科學監管水平。

第五節 發揮市場機制激勵作用

規范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常態化實行環評審批“正面清單”,進一步擴大環評告知承諾和“豁免清單”范圍,對重大項目開辟綠色通道,精準服務重大項目建設。打破地區、行業壁壘,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投資、建設、運行。

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交易,完善確權、登記、抵押、流轉等配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標識等管理制度,推動節能低碳和有機產品認證。強化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制度與其他環境權益類市場機制的統籌協調。

深化生態環境價格改革。建立健全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價格機制,建立完善能源消費政策機制,落實國家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政策,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137)。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收費制度。鼓勵建立差別化電價機制,完善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

落實相關稅收政策。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以及污水垃圾、污泥處理、再生水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等稅收優惠政策。

第六節 積極培育壯大環保產業

構建環保產業發展新格局。規范行業有序競爭,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機制,引導企業差異發展。培育環保龍頭骨干企業,鼓勵環保龍頭企業向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調試維護、運營管理一體化的綜合服務商發展,中小企業向產品和服務專一化、研發精深化、服務特色化、業態新型化發展,形成一批由龍頭企業引領、中小型企業配套、產業鏈協同發展的環保產業新格局。

大力扶持重點環保產業。大力發展大氣、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以及固體廢物處置、資源循環利用、環境應急處置、環境監測儀器儀表、專用材料與藥劑等領域的先進裝備(材料)制造,促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實現以核心技術推動環保裝備(材料)制造發展。加快環境服務業發展,積極推進環境服務模式創新、領域拓展,大力發展環境政策、環境戰略、環境規劃、環境工程、環境技術、環境法律、環境服務貿易咨詢等環境咨詢服務業。大力促進環保產業集群集聚,加快環保產業園區建設,不斷完善產業集群的配套體系,推動形成環保產業集聚優勢。

第十一章 推廣綠色生活方式,譜寫生態文化新篇章

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教力度,在全社會廣泛深入進行生態文明理念、生態文化知識、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等宣傳教育,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構建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形成全民參與生態強省建設的濃厚氛圍。

第一節 加大環境保護宣教力度

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廣泛深入進行生態文明理念、生態文化知識、生態倫理道德的宣傳教育,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宣傳普及,推動形成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思想觀念、精神面貌、文明風尚、行為規范。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安排,推進生態文明融入學校育人全過程,廣泛開展生態文明教育主題實踐活動,培養青少年生態文明行為習慣。推進生態文明理論研究,鼓勵和支持高校圍繞生態文明建設戰略需求開展基礎和應用理論研究,推進環境保護職業教育發展,為生態強省建設提供人才和理論支撐。

創新生態環境宣傳方式方法。善用媒體宣傳,充分利用“一臺一報一網”主流媒體和國內、省內知名媒體平臺、新媒體矩陣宣傳生態環境保護,不斷豐富公益廣告、宣傳片、情景劇、短視頻、動漫等宣傳產品,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點位的宣傳格局。開展“生態強省”“美麗中國吉林樣板”等主題宣傳活動,開展“遼河行”“長白行”等主題采訪報道活動,通過“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六五”環境日、生物多樣性日、低碳日、吉林生態日等系列宣傳活動,普及生態文化知識,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素質。突出典型宣傳,開展“最美基層環保人”推選活動,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業績突出的典型企業、典型經驗做法、先進個人,對違法排污、生態破壞、整改不力等突出問題公開曝光,形成強有力的輿論震懾。

第二節 倡導簡約適度低碳生活

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堅持系統推進、廣泛參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的原則,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綠色生活創建活動,健全綠色生活創建的相關制度政策。到2025年,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推進全民綠色生活綠色消費。以地級及以上城市為重點,大力推進綠色出行,帶動周邊中小城鎮全面參與,深化公交都市建設。推進城市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建設,采用節能照明、節水器具。組織開展各類環保實踐活動,引導全社會從節約一滴水、少浪費一粒糧食做起,積極踐行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積極踐行“光盤行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鼓勵星級飯店、A級景區推出綠色旅游、綠色消費措施,嚴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機關、學校、商場、醫院、酒店等場所全面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

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突出工業生產、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商業經營等重點領域、重點時段的噪聲污染管控,加強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中社會生活噪聲熱點問題日常監管和集中整治,加快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統籌做好噪聲功能區劃調整、監測點位優化布局、自動監測設施建設并組網運行、聲屏障建設等工作,加強建筑物隔聲設施建設,建立新建住宅隔聲性能驗收和公示制度,嚴格夜間施工審批并向社會公開。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

第三節 推進生態環保全民行動

發揮政府機關作用。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強化能耗、水耗等目標管理,推行綠色辦公,黨政機關帶頭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縣級以上各級黨政機關要率先創建節約型機關。加大綠色采購力度,到2025年,政府采購綠色產品比例達到30%。

加強企業環境治理信息公開。排污企業依法依規及時準確、全面向社會公開相關環境信息,規范落實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披露制度,引導企業以綠色技術發展生產,以綠色產品服務社會,以綠色形象融入環境。在確保安全生產前提下,深入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

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應積極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行業協會、商會應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促進行業自律。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社會工作者等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途徑,搭建平臺和載體,廣泛開展生態環保志愿服務。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鼓勵公益慈善基金會助推生態環保公益發展。鼓勵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強化公眾監督與參與。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利用信、訪、網、電、微等渠道暢通環保監督渠道,完善公眾有獎舉報機制,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跟蹤,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參與、監督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健全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狀況等信息公開,加強環境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推進涉及民生、社會關注度高的環境保護信息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監督權、知情權和參與權,引導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環境治理。

第十二章 統籌兼顧精準施策,開創生態環保新局面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強化規劃引領,健全組織、資金、制度、宣傳等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精準施策,狠抓落實,形成全社會推動規劃實施的強大合力,全面完成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奮力開創“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新局面。

第一節 強化責任落實

省政府與各市(州)人民政府簽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把規劃實施情況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級人民政府把規劃重點目標、任務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實施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分工負責、市縣鄉村合力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清單。各職能部門按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抓好本行業、本系統的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強化部門協作和地方指導。生態環境各要素各領域編制專項規劃或行動方案,形成“1+N+X”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體系。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和監督,各級政協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協商和民主監督力度,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加強環境司法。

第二節 保障資金投入

完善生態環境資金投入機制,把生態環境資金投入作為基礎性、戰略性投入予以重點保障,推進落實省以下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稅收、價格等政策,引導和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領域。各級人民政府對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修復與建設、先進適用技術研發示范等給予支持,支持土壤污染防治,支持開展畜禽糞污、秸稈、農膜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支持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加強生態環境項目謀劃管理,健全完善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制度。

第三節 實施考核評估

加快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建立健全規劃目標指標、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的調度、督辦、通報、評估、考核、動態調整等工作機制,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評估結果向省政府報告,向社會公布,作為各地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市、縣黨政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進行約談、通報、追責、問責,確保規劃扎實落位。依法向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生態環境狀況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接受人大監督。

第四節 加強宣傳引導

加大規劃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公眾參與規劃實施,暢通公眾反饋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渠道,鼓勵公眾對政府推動環保工作、企業落實治理責任進行監督,持續提高公眾參與水平。積極發揮環保團體和志愿者作用,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進展成效、實踐經驗的宣傳與交流。充分運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體、新平臺,大力宣傳規劃實施的先進經驗與做法,樹立先進典型,挖掘一批先進集體的優秀事跡,推動規劃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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