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奧特姆機械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被處罰
來源: 信息新報
5月27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作出錫惠環罰決﹝2022﹞226號處罰決定書,無錫奧特姆機械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被處罰15萬元。
信用江蘇官網載明:2022年3月30日,無錫市惠山生態環境現場檢查發現,你單位建有一座廢鐵屑堆存點,堆存點四周開有導流溝(用鐵板遮蓋),將廢鐵屑滲濾液經導流溝匯聚至一個私設的十公分的塑料管廢水排放口,最終將上述廢水排放至該車間南面的雨水溝道,該雨水溝軌道由東向西,再由南向北排入瞬南路市政雨水管網外環境。現場委托江蘇環科檢測有限公司規范采集該單位正在排入雨水溝道的滲濾液水樣和廢鐵屑堆存點滲濾液收集原液水樣各一只,經分析滲濾液排放水水樣污染物濃度pH值9.2、化學需氧量3.26×104mg/L、氨氮250mg/L、總磷12.8mg/L、石油類1.28×103mg/L,均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
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記者 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