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黃灣鎮錢江村7組、8組、9組、13組生活污水治理
(試點)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 標項目 海寧市黃灣鎮錢江村7組、8組、9組、13組生活污水治理(試點)工程 (項目名稱)已 批準建設,招標人 ( 項目業主 ) 為 海寧市黃灣鎮錢江股份經濟合作社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及上級補助 ( 資金來源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工程位于海寧市黃灣鎮錢江村,主要收集錢江村 7 組、 8 組、 9 組、 13 組,共計 143 戶農戶的生活農戶的生活污水、廢水。 主要包括化糞池污水、廚房污水、洗衣板清洗廢水。本工程在廚房出水口處檢查井設置攔污濾網。管網內設置一定數量的溢流井。污水管管徑有 De75 、 De110 、 De160PVC-U 管、 DN200 、 DN250 、 DN300HDPE 雙壁波紋管,污水收集后統一排向綜合收集池。
合同估算價為 125 萬元。計劃工期為 90 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 資質,業績要求 詳見招標公告資格后審要求 ( 類似項目描述 )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工程 專業 二 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 (或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
4. 投標報名和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 、報名單位介紹信;2、營業執照、資質證書;3、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即交易員)身份證、交易員證及復印件;4、 嘉興市外企業須提交《進嘉施工備案證》; 以上復印件均須蓋公章。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 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 詳見招標文件要求,地點為 海寧市黃灣鎮(尖山新區)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報名成功的投標人應參與該項目投標,如投標人在開標前 3 天未有書面說明(向招標人及海寧市黃灣鎮(尖山新區)招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而無故放棄投標的,將按《海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準入與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海政辦發〔 2011 〕 164 號)文件規定記入不良行為,一個月內發生兩次(含)以上的,將取消其下一個月在我鎮的投標資格;一個月內發生五次(含)以上的,將限制其在我鎮投標資格三個月,直至清退出我鎮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海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海寧市黃灣鎮錢江股份經濟合作社 招標代理機構: 浙江勛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寧市黃灣鎮錢江 海寧分公司地址 : 海寧市海昌南路486號金匯大廈B座11樓
郵 編: 314415 郵 編: 314400
聯 系 人:
電 話: 87955141 電 話: 0573-87238807
傳 真: / 傳 真: 0573-87239013
附件1
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標準
序號 |
項目內容 |
合格條件 |
1 |
有效營業執照 |
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
2 |
資質等級證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提交資質證書復印件)。 |
3 |
安全生產 許可證 |
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交證書復印件)。 |
4 |
企業主要負責人“三類人員”A類證書 |
至少2個崗位,企業主要負責人指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及企業技術負責人(提交證書復印件) |
5 |
流動資金 |
具有 80 萬以上的流動資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財務承諾書 |
6 |
項目經理資格 |
具有市政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或具有二級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及以上(提交資質證書復印件) 并同時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提交證書復印件) |
7 |
企業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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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生產 負責人 |
具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三類人員”C類證書(提供復印件) |
9 |
其他 |
項目班子成員提供近三個月社保證明 (提供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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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進嘉施工 備案證 |
嘉興市外企業須提交《進嘉施工備案證》證書復印件 |
11 |
沒有被限制投標 |
投標人沒有被有關部門限制、暫定或取消投標資格的(以主管部門提供的不良行為記錄為準) |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標單位隨身攜帶備查,當評標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查看原件時,可隨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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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評標委員會按以上 《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標準》每一項進行核查,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投標人的資格審查不通過,對不通過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不再進行后續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