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622家污水處理廠違規監管記錄達4961條
法制網記者 郄建榮
位于浙江省的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2014年1月1日至11月20日間,COD時均值累計超標58次,氨氮超標873次。臨江污水處理廠是一家專業水處理廠,但其排放的廢水卻不能達標。事實上,這只是一個個案。
環保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以下簡稱IPE)、綠色江南、自然資源保護協會、朝露環保、環友科技等五家環保機構今日在京發布第4期紡織業調研報告——《誰來守住污水處理的責任底線?》(以下簡稱報告),報告表示,杭州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凱發新泉水務(常熟)有限公司、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承擔印染污水集中處理的污水處理廠,在近年來都出現不同程度的超標排放問題。
環保組織認為,集中處理正在演變成集中排污,集中污染。他們建議,政府應加強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監管和對納管企業的監督,全面公開監測數據。
集中治理導致集中污染
集中處理是指城市或工業園區通過市政排水管網,將區域內污染源(包括工業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產生的廢水進行收集并輸送至污水處理廠進行統一處理的模式。這種模式的推出者期望,通過這種模式,既節省環保投資,又提高廢水處理效率。
但環保組織的調研結果卻顯示,大批工業污水處理廠的排放不能達到標準,變成了集中“污染源”。5家環保機構表示,根據中國水污染地圖數據庫的統計,2008年至2013年6年間,各地先后建成的3622家污水處理廠的違規監管記錄達到了驚人的4961條,平均每座污水處理廠就約有1.4條,江蘇、浙江問題更為突出。
環保組織表示,在存在超標排放記錄的污水處理廠中,相當一批都接納工業廢水,部分污水處理廠甚至是以接納工業廢水為主。
2013年12月4日,由IPE、綠色江南等七家環保組織在京聯合發布的綠色選擇紡織3期報告曾記錄了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存在的超標排放情況。“時至今日,根據浙江省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平臺公布的數據,臨江污水處理廠在2014年1月1日至11月20日間,COD時均值累計超標58次,氨氮超標873次。”環保組織稱,根據IPE污染地圖數據庫收錄的監管記錄,2013年至2014年的多次監督性監測報告中,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屢次出現超標排放情況。
“2014年9月24日,在現場我們看到,錢塘江邊原來的排放口,依然有紫黑色冒著熱氣的廢水排入江中。”環保組織說,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的問題絕非個例。環保組織調研發現,部分上市公司和國際企業在內的污水處理廠也同樣問題頻發。
據環保組織透露,有著亞洲一流的水處理企業名號的凱發新泉,其下屬關聯方竟存在多達33條的環境違規記錄。該企業在長三角運營多座污水處理廠,其中位于無錫、常熟、泰州的污水廠已是多次出現超標,而位于揚州、南通的污水處理廠也有不良環境記錄。
根據江蘇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平臺發布的實時數據,2014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常熟凱發新泉污水處理廠COD時均值共超標628次,氨氮超標138次。
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紹興污水廠), 是紹興柯橋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主要承擔紹興市縣兩地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任務,服務區域面積達1000平方公里,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最具規模的印染廢水集中治理企業。
通過IPE污染地圖收集的監管記錄,環保組織發現,紹興污水廠存在多條超標記錄,其中包括色度、COD、氨氮等污染物超標。
環保組織表示,常熟振新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周邊8家印染企業的污水,據綠色江南現場調研走訪發現,振新污水處理廠及多家印染企業的污泥在填埋場露天傾倒和堆放,F場各類污泥五顏六色,格外醒目。
“泔水桶”式的處理方法引發質疑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287-2012)(以下簡稱新標準)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環保組織說,新標準實施近兩年,依然有大批印染企業不能達到間接排放標準。
說到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的原因,環保組織認為,工業廢水通常具有污染物濃度高、成份復雜、可生化性差的特點,而不少地區把處理廠當“泔水桶”,各種類型的污水不加選擇地全部接納,從而導致“消化不良”,污水處理效率大大降低,最終出現廢水排放超標的情況。
為了應對紡織印染行業對部分地區帶來的水污染壓力,2013年以來國家大幅加嚴了印染廢水排放標準。“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貿然放松對印染廢水預處理的要求,則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導致的集中污染難以解決,而所謂集中預處理也可能形成新一輪污水處理大鍋飯亂象。”環保組織稱,這將使得環保部門通過提高標準和加強執法推動印染廢水減排的目標難以實現。
同時,僅由集中處理廠承擔排污責任,并不能有助于解決中國的水環境問題。環保組織認為,當前的印染廢水集中處理模式存在顯著缺陷。
環保組織建議,要在排放標準和環境容量的基礎上,明確集中處理過程中污水廠和每一家納管企業所應承擔的責任,進而強化對納管排放的監管和監督。同時,紡織企業與污水廠之間應明確劃分責任,并做好自行監測數據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法制網北京12月23日訊
(來源:法制日報)
發稿時間:2014-12-23 來源: 法制日報 中國青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