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點出PPP模式的中國特色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下稱“PPP”)越來越成為“熱詞”。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再加一把火,部署推廣PPP模式。
PPP模式是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建立的一種長期合作關系。通常模式是由社會資本承擔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基礎設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過“使用者付費”及必要的“政府付費”獲得合理投資回報;政府部門負責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價格和質量監管,以保證公共利益最大化。
在會議上,李克強稱:“我們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仍然有很大缺口,需要加大投資。但加大投資不能僅靠政府‘包打天下’”。
目前地方政府已相繼推出總投資額超萬億元的PPP項目。
李克強說,推進中國特色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借鑒了國外的PPP運營模式,但不完全是照搬國外。PPP的直譯是指“公共資本和私人資本合作”,但從中國特色和國情角度出發,我們推進的是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社會資本不僅包括私人資本,國有控股、參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都應該進來。
濟邦咨詢總經理張燎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目前國企參與PPP項目更積極。在中國現有經濟體制下,為了調動各方積極性,把PPP中“私人資本”概念擴大到了包含國企等在內的“社會資本”概念,有些不得已而為之。PPP項目本身投資規模大、期限長,而且又長期與政府打交道,因此國企更有優勢。
盡管國企被允許參與到PPP項目,但財政部明確,PPP模式中的社會資本不包括本級政府所屬融資平臺公司及其他控股國有企業。張燎認為這是為了規避道德風險,因為若是當地國企做PPP項目,那實質上當地政府對項目風險會兜底。
關注PPP模式的江蘇現代咨詢研究院副院長徐亨璽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PPP項目推廣最開始也是國企或者大企業介入,隨后才有民企慢慢介入。目前中國PPP項目中參與較多的多是國企,因為國企在融資等方面有資源優勢。
接觸不少PPP項目的張燎發現,PPP項目一般在去年底和今年初推出,總體來看推進難度不小。而有趣的是,地方政府和投資人相當熱衷于PPP模式,在相應法規和融資支持政策出臺之后,推進熱情更是高漲。但另一方面,由于一個項目是否適合PPP模式非常復雜,而且PPP項目投資巨大、回報周期一二十年,所以讓投資者介入PPP項目更為審慎。
這種情形也被外界解讀為PPP模式“叫好不叫座”,支撐這一說法的依據是目前推出的PPP項目簽約率低。
張燎認為這一理解并不恰當,因為PPP項目從篩選到最終簽約時間較長,短則三四個月,長則半年甚至一年,因此近期才推出的PPP項目最終簽約仍需要一段時間。
徐亨璽告訴本報記者,目前看起來PPP簽約率低與一些推出的項目根本不適合做PPP模式也有關。“我觀察到的地方推出的PPP項目中,約一半其實不適合用PPP模式,因為這些項目本身純公益性或收益性很差,而且當地的財力不足,不能夠承受這些PPP項目所需財政資金補貼。”
地方之所以大力推廣PPP項目,是因為地方債43號文之后,傳統的融資渠道地方融資平臺公司被堵,而新開閘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緩慢,籌資有限,因此巨額在償債壓力之下,地方政府更熱衷于借鑒PPP模式來彌補基建投資缺口。
張燎發現,目前一些地方對PPP模式認知不正確,潛藏風險。“不少人把BT、融資項目等當做PPP項目來做,本質是借PPP項目的帽子來借錢。”
他舉例稱,西南某市把一個區的一級土地開發項目,拿出來和金融機構機構做PPP項目,但這是假的PPP,是地方政府貸款借不到錢,找了這樣機構成立產業基金來投資土地儲備項目,項目根本不涉及運營問題,就是地方政府借錢和金融機構要求回報。比如金融機構要求政府保證一定的回報率,如果不能保證,就拿那東西抵押,這類似于信托融資的翻版。類似的假PPP項目不少。
其實,為了指導PPP項目健康有序發展,財政部和發改委出臺不少法規來對PPP模式予以指導,比如財政部和發改委均出臺PPP模式指南、合同管理工作等。
李克強在會上說,推廣PPP模式,不是要社會資本給財政“填缺口”,而是要激發社會資本活力,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同時也要防止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賤賣”,造成政府資產流失。
李克強最后強調,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仍在探索過程中,一些方面還存在思想不統一、文件“打架”等問題,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指導,因地制宜推進。
張燎認為,由于PPP項目設計多個部委,從各方公布的文件上來看,的確欠缺協調性。由于PPP項目涉及地方融資體制轉換,而PPP項目涉及上萬億元的巨額投資,產業關聯度高,他建議,國務院層面應成立至少由一個副總理級別的來統領PPP領導工作小組,從而更好地推進PPP項目。 (來源環球網,原標題《李克強點出PPP模式的中國特色》,作者陳益刊,PPP資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