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鞏固提高三年行動方案(2015—2017年)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渭河流域
水污染防治鞏固提高三年行動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陜政辦發 〔2015〕38號
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鞏固提高三年行動方案(2015-2017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17日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鞏固提高三年行動方案(2015—2017年)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12—2014年)》實施以來,省委、省政府將渭河水質改善情況納入目標責任考核體系,沿渭各級政府堅持鐵腕治污、鐵面執法,省級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責,強化監測考核,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有力地推動了治污責任的落實和各項任務的完成。三年共新建擴建污水處理廠49座,對45座污水處理廠進行了提標改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46萬噸/日;淘汰關閉重污染、高排放企業33家,以嚴格的標準推進了工業污染治理,強化對國控、省控污染源的日常監督;大力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農村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突出對皂河、小韋河、新河、河等重點污染支流的治理,促進了渭河干流水質的改善。經過三年的努力,既定治理項目全部完成,渭河水質改善目標順利實現,水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截至2014年底,渭河干流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較2011年下降了32.9%,氨氮平均濃度下降了45.2%。渭河干流楊凌以上河段達到Ⅲ類水質,楊凌以下河段達到Ⅳ類水質,渭河入黃斷面達到Ⅳ類水質,四條主要支流基本達標。雖然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還存在城鎮生活污染、工業污染、農業面源污染日趨嚴重,枯水期生態流量不足以及環境監測體系不夠完善等突出問題。為進一步鞏固提高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及治理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黨的十八大對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環境建設重要論述為指導,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以建設生態渭河、景觀渭河、安瀾渭河為目標,將渭河流域污染防治作為關中地區水系規劃與建設的核心工程,堅持生態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重,污染防治、保護修復和設施建設同步,行政推動、公眾參與和嚴格執法結合,通過深化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不斷加大全流域生態工程建設、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和行業監管執法力度,加快建立并形成有力有效的源頭嚴防機制、過程嚴管機制和后果嚴懲機制,實現干流水質持續鞏固、支流治理全面加強、生態環境整體提升,將渭河建設成集水資源利用與休閑娛樂為一體、人與水和諧相處的關中生態長廊。
(二)治理目標。全面消除污染嚴重水域,河流生態系統功能穩步恢復,西安、咸陽段水質明顯好轉。流經城區河段建成堤固、岸綠、水清、景美的城中河,流經鄉村河段建成堤凈、水清、有魚蝦的生態河。
1?干流水質控制目標。楊凌以上河段穩定保持Ⅲ類水質,即化學需氧量達到20毫克/升,氨氮1.0毫克/升,溶解氧5毫克/升;楊凌以下河段保持Ⅳ類水質,即化學需氧量達到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溶解氧3毫克/升,且月均值達標保證率大于85%。寶雞出境斷面達到Ⅲ類水質,咸陽、西安、渭南達到Ⅳ類水質。
2?主要支流(干渠)水質控制目標。西安市皂河、新河、臨河、漕運明渠、幸福渠,寶雞市小韋河、寶雞峽總干渠,渭南市河等8條基本無生態水的支流(干渠)入渭水質化學需氧量年均值達到50毫克/升以內,氨氮達到5毫克/升以內(12月、1月、2月達到8毫克/升以內),且月均值達標保證率大于85%;西安市黑河、澇河、灞河、灃河,寶雞市清姜河、石頭河、千河,咸陽市涇河、漆水河、三水河,銅川市石川河,渭南市北洛河等12條渭河一級支流入渭斷面水質全部達到功能區要求(尚未劃定功能區的執行Ⅳ類水質)。
3?排污口水質控制指標。直接排入渭河干流、支流的排污口污染物濃度達到《黃河流域(陜西段)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
4?飲用水源水質指標。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
5?生態流量指標。非汛期(11月—6月)渭河干流林家村斷面每日不低于8立方米/秒,華縣斷面不低于12立方米/秒。
二、主要任務
(一)提高生活污水處理能力,保障治理設施正常運營。
1?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加快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三年內分流率達到60%以上,西安市達到70%以上。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同步建設配套管網,城鎮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城市建成區污水實現全收集和全處理,嚴格落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制度,確保達到下水道水質標準。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原則,優化布局,確保新增污水得到全面處理。
2?促進再生水利用。編制再生水利用規劃,建設再生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加大向工業企業、景觀水體、市政雜用和農業灌溉供水。到2017年,沿渭各市(區)、縣城和工業集中區再生水利用率分別達到25%、15%和30%。
3?加強污泥安全處置與綜合利用。實行污泥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禁止不達標污泥進入耕地,取締非正規污泥堆放點。到2017年,西安市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其他市(區)達到75%,縣城、重點鎮達到40%。
4?加強生態濕地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口下游要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在渭河干流兩岸、污染較重支流入渭口以及重點排污口,建設人工與自然相結合的生態濕地。
5?加強城鎮和農業節水。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提高建成區可滲透面積,各市(區)全部達到節水型城市標準。發展農業節水,推廣節水灌溉技術,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
(二)調整產業結構,加強工業污染全過程控制。
1?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禁止新建擴建造紙、化工、印染、果汁和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項目,繼續淘汰嚴重污染水體的落后產能。新建低污染項目全部進工業園區,納入統一環境監管,并嚴格落實“三同時”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2?加大治理產業聚集區水污染。強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產業集聚區污染治理,健全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確保無違法排污行為。
3?推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從源頭削減污染。對“雙超”(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或者雖未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但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雙有”(生產過程中使用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質)企業全部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組織好清潔生產重點項目的實施,從源頭削減污染,提高清潔生產水平。
4?持續推進污染減排。將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依據,實行等量置換。未完成水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項目。
5?整治重點行業水污染。每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重點針對煤化工(化肥、甲醇、焦化)、石化(煉油)、食品加工(果汁、淀粉、味精)、電鍍、造紙、印染、制藥(原料藥制造)、農藥、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確保企業達標排放。
(三)抓好化肥施用和規模化養殖管理,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1?防治畜禽養殖污染。規模養殖場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設施,散養密集區推廣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推廣發酵床、干清糞、制造有機肥等技術。
2?控制化肥污染。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同時開展面源污染檢測工作。
3?繼續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統籌規劃農村污水、垃圾治理。加快推廣經濟實用、簡便易行的小型污水處理技術與垃圾處理模式。
(四)開展生態修復,建設生態屏障。
1? 抓好中小河流污染治理和生態恢復。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對轄區受污染河流開展綜合整治,全面恢復水域生態功能。加強健康小流域保護,逐步把目前水質較好、生態較脆弱、具有生態功能的小流域保護起來,確保水環境不退化。加大對渭河流域的水保生態治理,將中小支流水土保持列為重點治理區,控制流域植被侵蝕,減少入渭泥沙。堅持治污工程、生物、耕作等水保措施相結合,以小流域為單元,實行山、水、田、林、路、村統一規劃,規模治理,實現人水和諧。
2? 建設渭河生態屏障。結合渭河綜合整治方案,全面開展渭河兩岸的綠化美化工作,在堤防臨水側20米護堤地種植低矮景觀樹木,在堤頂兩肩栽植行道林,在兩側邊坡種植草皮,在背水側50米護堤地內栽種經濟林和綠化林帶,城市段適當增大堤防背水側綠化林帶寬度。兩岸距河道1500米內區域禁止建設與水環境管理無關的項目,已經建成的項目酌情進行拆除或規范化管理。
3? 將渭河的生態治理與秦嶺的生態保護相結合。初步建立起以南北兩山為屏障、以渭河綠色走廊與主干道路為骨架,以河濱公園、沿河濕地和城市森林為主體的渭河流域整體生態系統框架,使渭河的生態治理和秦嶺生態保護相互促進。
(五)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控網絡建設,保障生態流量。
1?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完成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建設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工程,設立保護區標識。
2?建設水質監控網絡。完善渭河干流和支流水質監測布點。強化市、縣(市、區)界河流斷面和入渭排污口水質考核。重點監控渭河沿岸工業園區、重大風險源。
3?提高生態基流工程調蓄保障能力。全面清理渭河流域的中小水電站,對經濟社會貢獻不大但影響水生態的小水電站要堅決予以關閉。結合水利工程建設和小流域治理對秦嶺72峪水資源進行有效控制管理,選擇數條水量較豐、污染較小、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低的渭河支流,做為提供渭河生態用水的河流,限制或禁止對其水資源進一步開發利用。高效配置生活、生產和生態水,采取閘壩聯合調度、生態補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保障枯水期生態流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省政府建立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方案進展情況,指導、協調、檢查三年方案實施情況。沿渭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方案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確保按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分工齊抓共管,形成治污合力。環境保護部門要做好渭河污染防治的綜合協調工作,嚴格執法監督,牽頭做好水質考核和生態補償,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方案的實施細則并于每年年初對上年度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考核;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城鄉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提標改造等項目核準備案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依法做好落后產能淘汰關閉工作;財政部門要積極做好污染治理資金的保障工作,加大渭河治理資金投入力度,主要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水質目標和總量減排目標完成較好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抓好城鎮污水、垃圾處理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管理;水利部門要抓好小流域綜合整治,制定并組織實施渭河水量調度方案,清理水電站,完善和落實水量調度措施,合理調劑水量,確保渭河干流生態流量,會同林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統籌規劃和建設關中河流沿線和關中各市、縣、區的濕地;農業部門要抓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技術推廣,控制好化肥、農藥等農業面源污染;林業部門要抓好生態濕地保護和沿岸綠化工作。沿渭各市(區)政府(管委會)、省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行動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狠抓貫徹落實,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政府報告渭河污染治理進展情況。
(二)嚴格目標考核,加大污染補償。省政府每年對各市(區)、各相關部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三年水質目標總體考核以2017年7—12月水質平均濃度為準。各市(區)要制定對縣(市、區)的考核辦法,明確每條支流、每個斷面、每個排污口的水質目標和監管責任,將每條支流和每個排污口按權屬劃歸相關單位管理,將監管任務落實到人。嚴格落實污染補償制度,省政府對渭河干流各市出境斷面和重點支流(干渠)進行水質目標考核,制定新的補償費征收標準并按月征收。各市(區)自行確定轄區內干流、支流水質斷面考核目標,并征收污染補償費。
(三)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環境監管。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移送、受理、立案等環節規定。支持環境公益訴訟,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起訴環境違法行為。嚴格管控渭河排污口,重點監控渭河干流排污口。
(四)理順價格稅費,完善收費政策。加快水價改革,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15年底前修訂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辦法,提高征收標準。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低于污水處理和污泥無害化處置成本。相關收費要應收盡收,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可研究暫時給予補貼,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
(五)注重科技研發,加大資金投入。研發集成渭河水污染治理和水環境管理技術,制定嚴于國家的地方排放標準,每年開展一次渭河生態環境健康評估工作。加大資金投入,各市(區)、縣(市、區)要保障環保基礎設施運營費用。鼓勵采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污染治理。
(六)加強信息公開,鼓勵公眾參與。公開環境質量信息、排污口信息、重點排污企業名單,推行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和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制度。排污企業要全面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新聞單位要加大宣傳,動員公眾倡導環保低碳生活方式,舉報環境違法行為。
(七)堅持項目支撐,實行清單管理。渭河水污染防治要繼續以項目為抓手,把生態修復項目、污染防治項目、基礎設施項目等做實做好,切實強化項目支撐。各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根據水質目標和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統籌謀劃各類治理項目,每年向社會公布項目清單以及資金投入情況,并報省政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