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大連市政府網站發布《大連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根據方案,對未依法取得取水許可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不得擅自開工建設;到2017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2020年底前,大連還將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根據方案,大連將健全覆蓋縣級行政區域的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實施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按照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制定年度用水計劃,對縣級行政區域年度用水實行總量管理。嚴格規范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淘汰類、產品不符合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的建設項目取水申請,審批機關不予批準立項。
嚴格征收、使用和管理水資源費,按照規定的征收范圍、對象、標準和程序征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緩征或停征水資源費。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應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區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應高于非超采地區。繼續實行區域地下水禁采、限采制度。限制高耗水工業項目建設和高耗水服務業發展,鼓勵發展農業高效節水灌溉,遏制農業粗放用水。將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的石油、化工、熱電等高耗水行業,在未充分利用再生水的前提下,不得批準其新增取水許可。自2018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須安裝使用建筑中水設施。到2017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
方案還提出,推進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改革,對高耗水項目、淘汰類和限制類生產裝備用水實行特殊行業用水價格。2020年底前,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