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了解到,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南昌市對污水處理費進行調整,居民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為0.95元/噸,非居民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為1.4元/噸。
據悉,南昌市城區共有朝陽、青山湖、象湖、紅谷灘、瑤湖及航空城6家污水處理廠,設計總處理能力104萬噸/日,2017年共處理污水3.1億噸,日均85萬噸。除朝陽污水處理廠執行國家一級A排放標準外,其余5家污水處理廠執行國家一級B排放標準。目前,市水務局積極推進青山湖、象湖、紅谷灘、瑤湖及航空城5家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預計2019年底前全市污水處理廠將全面達到國家一級A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