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農民日報
環境質量標準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靶向和標尺,是美麗中國和生態文明建設的評價考核依據。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水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全國水環境質量處于有監測記錄以來歷史最好水平,可比理化指標國控斷面水質已接近發達國家水平。然而,現行的水生態環境質量標準是在“十五”時期水污染嚴重的歷史背景下制定的,已不適應新時期水生態環境形勢。
王金南指出,新時期的水生態環境質量標準體系應進一步體現精準科學治污要求,化學需氧量(COD)是否繼續列為地表水指標、陸海統籌總氮限值銜接、新污染物(微塑料、抗生素、有機氯農藥等)納入標準等應提上修訂議程。水利、農業和生態環境部門制定了各自的水生態質量評價部門規范,水利部門側重資源開發和河湖健康指標,農業農村部門以魚類指標為主,生態環境部門綜合水質、水生境和水生生物等方面開展長江流域水生態考核試點,缺乏統一的水生態質量評價依據。
王金南建議,加快建立和實施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三水統籌”戰略,建立完善的國家水生態環境質量標準體系。
第一,盡快修訂《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現行標準中的環境功能主要為使用功能,應兼顧保護與發展,針對保護水生生物、湖泊富營養化、飲用水源地等功能管理需求,分類分質制修訂單項標準。同時,強化本土化水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水生生物安全影響的研究,形成適用于我國人群和水生態環境的水環境基準文件。
第二,盡快出臺《地表水生態質量標準》的法定國家標準,強化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等要素指標及指標值的協同性,制定統一的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
第三,以制修訂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地表水生態質量標準》作為分階段規劃目標制定的基本依據,因地制宜制定明確的改善目標和期限要求,統籌推進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